山东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的职责和各部门的职责。

山东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的总体职责

贯彻国家关于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教育和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念,规范就业行为,提供就业指导、咨询和培训,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培育校园就业市场,开展学校与用人单位的供需见面会,开展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活动,实施全校就业计划,使毕业生顺利走上工作岗位。

就业市场部的工作职责

一是对毕业生就业市场进行调研分析,预测和掌握就业形势和市场动态;开展毕业生综合素质社会评价和学校人才培养的调查与反馈,撰写调查报告。

二是加强对外宣传,密切与各地、各地区、各行业人事部门、人才机构和用人单位的沟通联系,广泛搜索毕业生需求信息,巩固和扩大学校就业市场。

三是印制学校介绍、毕业生资源信息等宣传资料,通过各种媒体展示我校风采和毕业生综合素质能力,努力促进毕业生就业。

四是抓好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就业创业)建设和管理,加强校企合作,积极培育基本就业市场和重点就业市场。

五、利用政策引导,发展有效平台,积极拓展就业渠道。

六、筹备、组织各类大中型毕业生就业市场,不断探索就业市场的小型化和专业化。

七、组织校园招聘活动,公开、公正、及时发布校园招聘相关信息,为用人单位进入校园招聘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

八、帮助维护和完善用人单位信息数据库。

九、认真做好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中心的各项工作。

就业管理部的工作职责

一、根据国家就业方针和政策,制定学校毕业生就业的实施意见。

二是毕业生统计上报;维护和完善研究生来源信息数据库。

三。发布和审查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

第四,聘用协议的签订和管理。

五、定期调查和总结高校就业工作进展情况。

六、就业计划的编制和审批。

七、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审核发放。

八、毕业生派遣和档案移交。

九、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问题。

十、组织实施山东省优秀毕业生和山东大学优秀毕业生计划。

十一、山东省贫困家庭毕业生的选拔、申报和就业补贴。

就业指导部门的工作职责

一是根据就业形势和国家政策,对学生进行就业指导教育,包括组织实施新生入学教育、毕业教育活动和就业指导全过程。

第二,对全体学生进行职业规划教育,组织协调各方资源,帮助学生进行职业规划。

三、组织开设就业指导课程,编写就业指导教材和相关就业宣传材料。

四、组织学生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维护网络课堂的良性互动,重视相关网络平台的建设和发展。

五、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指导员培训等。

六、组织协调校内外力量,根据毕业生的实际需要,提供就业咨询服务。

七、开展毕业生就业过程、动态和结果的调查;对在校学生的职业发展进行调查。

八、开展就业理论研究。

九、负责编报《年度就业分析报告》、《山大就业简报》和《就业信息交流会》,并做好内外宣传。

十、指导记者团、事业发展协会和公务员协会的日常活动。

十一、对特殊学生群体的帮助和指导,对毕业生的特殊表彰和跟踪调查。

十二、就业评价与评估。

就业信息部的工作职责

一是学生就业信息网站的建设、维护、完善和管理。

二、广泛收集和公开发布毕业生有效就业信息。

三、建立用人单位信息数据库,开发和维护用人单位信息管理系统。

四、组织和管理网上招聘活动,推动实现学生就业信息的网上交流、网上推荐和网上招聘。

第五,加强网站合作,实现就业信息共享,拓展网上就业市场。

六、制作专题网站,加大宣传力度,为学生提供深入的就业信息服务。

七、完善信息统计功能,加强网站调研反馈机制建设。

八、做好技术支持,开发和完善中心学生就业管理信息系统。

九、加强信息监控和管理,确保学生就业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