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暂行办法》的教学质量评估对象和方法

1.教学质量的评价对象是承担本校本科教学的教师。重点评价对学校人才培养质量起关键作用的通识教育必修课、学科基础课和专业发展必修课的课堂教学质量。

2.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分为领导干部评价、教学督导和同行专家评价、学生评价。对领导干部的评价,主要是从加强和改进管理的角度,对教与学进行综合评价;教学督导和同行专家评价主要侧重于评价教师的教学态度、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学生评价主要是评价教师的工作态度和教学水平。

3.学校教务处和学院定期组织基础教学文件检查,对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进度、教学计划、教学日历、学生作业、试卷命题质量、阅卷质量等进行检查评估。

4.课堂教学质量评价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