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失业可以领失业金吗?

如果大学毕业后没找到工作,想领取失业金,可以去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开具证明,申请领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设立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受理高校毕业生领取失业救济金的申请,审核确认其资格,核定失业救济金,并负责失业救济金的发放、调查统计和咨询服务。

毕业半年没找到工作的大学生领取补贴有两种可能:

第一,理论上,学校可以资助边疆贫困大学生500元。这个很实用。第一,这笔钱必须到学校,然后分配到各个系,各个班,要求家庭出具真实贫困证明才有可能拿到。对于一般人来说很难。

第二:去当地(户籍所在地)、人才办、劳动局。领取失业登记证,然后按月领津贴(一半,最多6个月,2000)。

但这必须经过严格的家庭财产认定(大部分地方必须是特困特困家庭),需要获取并通过困难家庭调查认定表。所有其他程序和过程可在当地劳动局和人才中心。

但是这个过程很难,因为很难拿到你的失业登记证,因为当地随时可以给你介绍工作(工资很低,但是比补贴高)。而且对于大学生来说,找一份补贴500以上的工作并不难,只看自己愿不愿意,所以理论上来说,除非你身体残疾或者家庭情况非常特殊,否则求职是非常困难的。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再就业;

(二)应当征服服兵役的;

(三)已经移居国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五)被判处有期徒刑或劳动教养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七)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十八条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