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科技大学2020年招生政策解读

第一章一般原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为陕西科技大学,简称“陕西科技大学”;英文名是陕西科技大学,简称“SUST”。学校经教育部批准为陕西省具有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国家标准代码为10708。

第三篇陕西科技大学简介

陕西科技大学是一所以轻工业为特色的多科性大学。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是“十二五”期间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是陕西省“全国一流大学”。

学校创建于1958,命名为北京轻工业学院,是新中国第一所轻工业学院。1970迁至陕西咸阳,更名为西北轻工业学院;1978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88所重点院校之一;2002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陕西科技大学;2006年,学校主体东移至Xi安,位于Xi安未央大学园区。

学校有15个学院(系)。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个,二级学科授权学科19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19个,二级学科授权学科88个,本科专业60个,涉及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经济学、法学、医学、艺术学、教育学等9个学科。陕西省“建设中国一流大学”学科1个,省级优势学科6个,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0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哲学社会科学特色建设省级学科1个,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工作站6个,高校级院士工作室6个。根据ESI(Essential Science Indicators Database)公布的数据,我校现有两个学科材料科学(2017年6月入学)和化学(2019年9月入学),在ESI全球排名中名列前1%,已进入世界一流学科行列。国家级、省级一级专业建设点18个,国家级专业建设点9个,省级专业建设点13个,陕西省名牌专业7个,全国工程教育认证专业10个。学校具有“免试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入选教育部“卓越工程师计划”试点高校、教育部“互联网+2025中国制造”试点高校和陕西省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第四条办学地点:陕西省Xi市未央大学园,邮编:710021。

第五条办学层次:博士生、硕士生、全日制本科生。

第六条证书的颁发

1.普通本科

颁发毕业证的学校名称:陕西科技大学。

证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2.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陕西科技大学阿尔斯特学院。

中方:陕西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

外方:英国阿尔斯特大学(University of Ulster,UK)相应学士学位证书。机械制造工程学士机械制造工程学士学位证书;计算机科学理学士计算机科学理学士证书;技术与设计学士技术与设计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七条陕西科技大学成立本科招生委员会,全面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第八条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小组。招生工作组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完成学校年度招生任务。招生办是普通本科学生招生的常设机构。陕西科技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整体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九条学校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学校人才培养实际情况和办学条件,统筹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区域协调发展、国家重点扶持政策、历年规划安排等因素,确定招生来源计划,报教育部审批后,由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2020年,本科在全国365,438+0省(区、市)招生。具体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不超过该校本科招生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的不平衡。

第十一条学校部分本科专业按专业类别招生,按专业类别招生的新生在完成专业基础课程后,将按专业分流办法进入纳入学习的具体专业。学校按照大类招生:数学[包括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化学[包括化学和应用化学];机械[包括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材料[包括材料物理、材料化学、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纳米材料与技术];能源与动力[包括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电气[包括智能制造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包括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包括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物联网工程];化学工程与制药[化学工程与工艺,制药工程];轻工业[包括包装工程和印刷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包括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包括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乳品工程、酿造工程];物流管理与工程【包括物流工程和工业工程】;设计【包括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服饰设计】。

第四章准入规则

第十二条学校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尊重考生意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十三条重大决策原则(非艺术)

1.非平行志愿:按调档考生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数1: 1划定预录取分数线。预录取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照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先志愿、后志愿、后视为平行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预录取分数线以上的,从预录取分数线以下退出造成的专业空缺,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文科/理科、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平行志愿:专业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为第一专业志愿,第二专业志愿以后视为平行志愿的原则安排。

3.当考生的专业志愿不能全部满足时,如果受到专业调剂,将被调剂到其他缺档专业,否则予以辞退。

4.江苏省:要求学业水平考试等级为:选考达到BC或以上,要求考试5合格。考生档案按投档点检索,考生专业按“先评分后分级”的原则确定。分级顺序为A+A+,A+A,AA,A+B+,A+B,AB,B+B+,B+B,BB,A+C,AC,B+C,BC。

5.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自愿清”的录取原则。

6.北京、上海、天津、浙江、山东、海南的考生应按照当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选修科目要求自愿填报。

浙江、山东:录取按专业投档规则进行。

北京、上海、天津、海南:根据“院校专业组”成绩,录取专业组内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专业,第二专业志愿,以后按照视同平行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

第十四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承认拟招生省份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联考)合格成绩。详见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要求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省统考(联考)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符合艺术类专业录取条件。

1.非陕西学生

(1)平行志愿

如在我校计划招生的省内艺术类批次志愿设置中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原则以生源省招生部门确定的排序规则为准。

(2)非平行志愿和一次多志愿。

一、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够时,依次录取第二专业及后续专业志愿考生。录取时以省统考艺术类专业课成绩的6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的40%之和作为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最高的学生;综合成绩和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和排名择优录取。

(3)各省级招生部门对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有特殊规定的,按各省级招生部门的规定和我校录取原则择优录取。江苏省艺术类考生均按江苏省规定的基础等级要求执行。上海、浙江考生不限艺术类科目。

2.陕西省的学生

根据陕西省招生办[2065 438+09]25号文件精神,设计类专业按照省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照文化课成绩和排名依次选择;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选择,文化课成绩相同的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选择。

3.在招生计划不分类(文科不分文理)的省份,招生时文理统一排队,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陕西科技大学阿尔斯特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由陕西科技大学与英国阿尔斯特大学共同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收的本科专业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H)、工业设计(080205H)、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H)。中外教师联合授课四年,灵活采用“4+0”、“3+1”或“2+2”的培养模式进行教学。学生在国内可以完成四年本科学习,三分之一的课程由外教授课;也可以选择去阿尔斯特大学1到2年。在英国留学的学生将按照阿尔斯特大学的标准缴纳学费。通过上述三种模式完成全部四年学业并符合授予岗位条件的学生,可获得陕西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英国阿尔斯特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及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只录取填报了该类专业志愿的考生。被录取的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到其他学院。

第十六条根据省级招生计划和考生档案调剂比例确定。实行非平行志愿的省份,调档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120%以内;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根据学生情况,与有学生的省份招生主管部门协商确定档案调剂比例。

第十七条非外语专业的外语教学一律使用英语。非英语语言的考生请谨慎报道。

第十八条招生各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

第十九条学校先录取是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学校对其志愿不满意时,再录取不是第一学校志愿的考生。

第二十条学校认定省(区、市)按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政策加分。

第二十一条考生应根据自身健康状况,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认真填报专业志愿。录取后,学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结果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

第二十二条新生入学后进行复检,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或违规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三条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的相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1.本科学费标准:

市场营销、会计、人力资源管理、行政管理,3500元/人年;理工科其他外语专业4500元/人·年。

设计科学(含动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服饰设计)9000元/人·年;播音与主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11000元/人·年。

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H)、工业设计(080205H)、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0901H)在国内的学习期限为6万元/人·年。

2.住宿标准:

1000 ~ 1200元/人·年,学生宿舍有暖气,互联网等生活设施。

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如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最新回复为准。

第六章困难学生奖励、奖学金贷款和资助措施

第二十四条学校设立若干奖学金。除了学校设立的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每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每学年)、国家助学金(一等奖3800元/人,二等奖2800元/人每学年)和奖学金外,还有20多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包括周濂奖学金、贵州茅台奖学金、博世奖学金、金石奖学金、顺风奖学金、中国皮革工业协会奖学金、华茂皮革企业奖学金、龙凤奖学金、亚马逊化工奖学金、钟祥教授 唯美德奖学金、斯道拉恩索企业奖学金、UPM教育基金、仲达化工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方舟科技创新奖学金、仁恒医药奖学金等

第二十五条对于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通过国家奖学金、社会捐赠奖学金、勤工俭学、生源地助学贷款等多种渠道提供资助。在新生入学注册时开通“绿色通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章程颁布后,如遇部分省份高考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制定相应的招生政策并另行公布。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由陕西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地址:陕西省Xi市未央大学园邮编:710021。

联系电话:029-86168100 86168101。

学校网站:

本科招生信息网:

微信公众号:陕西科技大学本科招生

陕西科技大学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