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大学生贫困补助标准
对在河南省就读的家庭学生(享受扶贫政策人员和风险未消除人员),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4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应用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我国* * *生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秀;
(5)努力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节俭。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由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帮助解决其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的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额支付,可以大大减轻学生家庭目前的经济负担。
根据学生报考地点和经办机构的不同,国家助学贷款可分为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模式。学生通过县级以上地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经办银行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称为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法律依据:
学生资助基金管理办法
第五条普通高等学校的资助范围和标准包括:
(一)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优秀全日制专科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名学生每年8000元。
(2)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对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科学生给予奖励。本科资助范围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学生总数的3%左右,高职学生资助范围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高职学生总数的3.3%左右,每生每年5000元。
(3)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对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学生(含预科生,不含退役士兵)给予资助。本科资助范围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学生总数的20%左右,高职学生资助范围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高职学生总数的22%左右。平均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确定,分2-3个档次。全日制退役士兵和在校学生均享受国家专科生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优秀全日制研究生,每年奖励4.5万。其中:硕士研究生3.5万人,每人年收入2万元;博士研究生1,000人,生均每年3万元。
(5)研究生奖学金。对中央高校全日制研究生给予奖励,中央财政按照每名研究生8000元、每名博士生1万元、在校生人数一定比例的标准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