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媒大学女生遇害案二审有什么进展?

进展如下:在25日的审判中,李斯达表现出一定的求生欲望。该案未当庭宣判。

5月25日上午,中国传媒大学女生遇害案二审在北京高院开庭。2015年8月9日,传媒大学毕业生李斯达将传媒大学女研究生周云露引诱至暂住地后杀害。2016 12,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李斯达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李斯达在法庭上提出上诉。受害者的父亲周云路说,在25日的审判中,李斯达表现出一定的求生欲望。该案未当庭宣判。?

8月15,14日晚,中国传媒大学电影专业女研究生周云露突然失联。与此同时,该校另一名毕业男生、2010级音频编导专业毕业生李斯达也失踪了,两人手机关机,联系不上。?

8月11日凌晨,潮阳警方在传媒大学附近的内蒙古宾馆将犯罪嫌疑人李斯达抓获。李斯达对8月9日强奸未遂并杀害周云露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李斯达承认他在2015年6月有了找女孩寻求刺激的想法。后来他联系了以前的大学同学周云露,谎称要找周云露拍戏,告诉周云露需要试镜。周云路应李斯达的要求来到李斯达的住处。在房间里,李斯达试图强奸周云露,但遭到抵抗。后来李斯达杀了周云露。?

2065438+2006年8月,李斯达被某鉴定机构鉴定为无精神病,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同年6月165438+10月,该案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被告人李斯达为寻求刺激,将周云露引诱至其在朝阳区某小区的租住处,用事先准备好的水果刀将周云露杀害。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李斯达的刑事责任。、

2016 12,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斯达投案自首的辩护意见无效,且其在作案时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驳回其辩护人提出的精神健康重新鉴定申请。法院一审判处李斯达死刑,并赔偿被害人家属各项费用5万余元。宣判后,被告人李斯达当庭提出上诉。?

5月25日上午,此案二审在北京高院开庭。由于案件涉及隐私,法院不公开审理。庭审结束后,被害人周云露的父亲表示,李斯达在庭审中表达了求生的欲望,不再像上次庭审时那么麻木、冷漠。"他的语气缓和了,有些问题含糊不清,不再直接了。"周云露的父亲称,李斯达的辩护人在二审庭审中提出,李斯达在被逮捕时配合警方,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但检方否认了这一说法。?

周云露的父亲告诉记者,李斯达的父亲也来到了庭审现场。一审后,李斯达的父亲联系他,希望得到谅解,但他不同意。“我说手段太残忍,对社会影响很大,凶手也无怨无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