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园属于露天公共场所吗?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三条:事业单位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审批机关)批准后,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或者备案。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事业单位,是指国家机关或者其他组织以社会公益为目的,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事业单位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第六条申请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经审批机关批准成立。2.有自己的名称、组织和场所。3.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员工。4.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资金来源。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从以上可以得出结论,无论是公立还是私立的大学,都具有法人的性质,其校园属于其场所。所以,大学校园不是露天的公共场所。大学里的师生都属于大学,都有共同使用的权利,所以对他们来说具有共同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