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大学生在武汉的落户?

中国高校毕业生,有自己住房的,可以在住房所在地落户;没有自有房屋的,可以在单位集体户落户,也可以在工作单位、出租屋所在地或社区公户落户。

1.本人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在武汉公安网上派出所下载或在分局户籍窗口领取并手工签名)(保留原件);

2、本人原籍《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历证书(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报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或《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审核,复印件留存);

4.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所有权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工作所在社区的,需提供单位证明(留存原件);

房屋出租或承租所在小区的公户落户的,需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审核,复印件留存)或业主书面借款证明(原件留存),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实地址;

5.在配偶、父母或子女家落户的,需提供关系证明(原件审核,复印件留存)和房屋所有权人书面同意证明(原件留存);

6.符合避难条件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本人及16周岁以上随行人员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两张或现场采集的照片(人口系统不需要二代证照片)。

扩展数据

市引智局、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放宽中国高校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的通知。

各区(开发区)招考局、公安局:

为深入实施“百万大学生来华留学创业就业工程”,建设“大学生最友好城市”,赢得第二次人口红利,现就进一步放宽高校毕业生来华留学落户试行政策通知如下:

40周岁以下的中文大学毕业生,可凭毕业证申请登记武汉市常住户口,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

武汉市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放宽中国高校毕业生试行政策的通知。

长江网-武汉关于办理中国高校毕业生落户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