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商学院宝德学院2008年招生简章
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
2008年招生规定
第一章?通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是社会了解我院政策、法规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我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学院概况
第一,?学院名称: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
第二,?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三,?教育程度:本科
第四,?学校代码:13660
动词 (verb的缩写)?学院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荆路28号,300384。
第六,?学校基本情况:
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天津商业大学和天津摩根教育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一所新机制、新模式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学制四年。
学院是以经济、管理为主,兼工科、文科生的多学科独立学院。现有国际工商管理、对外经济贸易、外国语言文学、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等院系,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市场营销、物流管理、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日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艺术设计等本科专业13。
第二章?招生机构
第四条学院成立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计划,决定与招生有关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学院设立普通本科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
第六条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发展、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了2008年面向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批准的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将通过其他方式向社会公布。在招生过程中,对生源好、志愿充足、录取分数线高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经院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批准,可适当调整。
第七条本科学费标准:普通专业12000-15000元/生?在,美术专业18000元/生?几年。请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时间表或学校发布的2008年新生报到须知为准。政府调整当年学费标准的,以政府制定的标准为准。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八条大学生录取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招生政策,以及章程颁布的有关规定;根据考生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类专业成绩为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之和),对考生进行综合评定和选拔。在录取过程中,我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高校志愿录取的原则是志愿优先,即按照考生填报的高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报考我院为第一志愿的考生,只有当各省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报考我院为第一志愿的人数, 自治区、直辖市少于招生计划将报考我院的考生作为第二志愿予以录取,以此类推。 凡高考平行志愿省份,执行本省相关政策。
第十条专业志愿录取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即学生先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再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果考生成绩没有达到第一个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即是否达到第二个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以此类推,直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的情况下,服从专业调剂的可调剂到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辞退。专业志愿者是没有年级差异的。
十一、根据《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办法》和我院实际情况,江苏省考生入档后排名规则采用“先分数,后成绩”的录取方式。
第十二条对政策性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属地管理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文学、艺术、体育专业的学生必须经过学校的面试和考核。专业录取将优先考虑为考生专业志愿加分的政策。
第十三条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及英语、数学成绩较高的考生。
第十四条艺术类考生的录取规则详见2008年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第十五条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高等学校体格检查指导意见》,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和复核。不符合标准的,按有关规定进行指导。
第十六条学院日语专业以英语和日语两种语言招生。各专业在教学过程中都开设必修的大学英语课程,双语专业和专业基础课都使用英语教材。非英语语言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慎重考虑。
第十七条学院在收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方式发送录取通知书。
第五章后续管理
第十八条新生报到后,学院按照《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和《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管理。根据教学计划训练学生。
第十九条学院为优秀学生提供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总奖励比例达到学生总数的20%。独立学院还不能申请学生贷款。
第二十条学生修业期满,授予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章?补充条款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仅适用于我院2008年本科生招生。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已经本院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并报上级审批。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我院以往有关本科招生的政策规定凡与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以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咨询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作为学校录取承诺。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由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咨询和录取结果查询方式。
网址:www.boustead.edu.cn?电子邮件:【电子邮件?受保护]
电话:022-23798100?传真:022-23796201
学院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荆路28号?邮政编码:300384
?天津商业大学宝德学院
?2008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