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双创人才政策
一、江苏省双才、双团队、双博士奖扶持资金。
1.对入选的双创人才,三年内分别给予* * * 500万元、300万元、1万元或50万元创新创业资金;获得省双创博士或“留学回国人员创新创业计划”资助的,补充到相应资助标准。
2.对入选的双创团队,三年内给予累计* * * 800万元、500万元或300万元的人才资助;
3.对入选的双创博士,两年内给予* * * 1.5万元创新创业资金。
4、资助资金中用于个人生活补助的不得低于30%,且不得从工资中扣除。
5.对入选者,优先申请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和省“333工程”、“科技创业者扶持计划”,优先向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创业投资公司推荐融资支持。
6.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政策,在工作条件、签证、落户、医疗、保险、税收、配偶安置、子女入学、驾照转换等方面提供支持和服务。
二、江苏省双元人才申请条件
1.创业型人才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创新型人才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文化创新、高技能创新可适当放宽),其中境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国家重大人才工程A级专家或2000年1前取得学位者除外)。
2.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5 1后出生),其中取得发达国家医师资格的健康创新人才和从国外引进的高技能创新人才可放宽至65周岁(1955 1后出生)。
3.截至2012月319日,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从事R&D、技术技能或管理教育培训工作5年以上,并取得突出成绩。
4.申请人应在2017 1 10月至2019 12 31 2月期间,已被引进到我省创新创业,且入选后能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至少3年。
5.申报企业应在2019 12 31前完成工商、税务、社保相关登记手续,并有两名以上非股东员工(股权激励全职员工除外)缴纳社保费用。
6.创新人才在江苏工作的次月起,由申报单位每月支付不低于1,000元。
三、江苏省双创计划项目类别:
1.双创人才。项目分为创业、企业创新、大学创新、科研院所创新、健康创新、文化创新、高技能创新七大类。
2.双创团队。项目分为七大类:科技、战略性新兴产业、教育、高端软件、现代农业、服务外包、健康。
3.双创博士。项目分为世界名校和县级医院创新两大类。
法律依据:
江苏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计划改革实施办法
首个省级“双创计划”改革遵循以下原则:坚持党管人才和政治导向,坚持统分结合、整合支持,坚持市场导向、激发主体,坚持分类评价、提质增效。
第二条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横向表现与发展潜力相结合、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建立健全涵盖品德、知识、能力、业绩、贡献等方面的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价标准。
(1)突出道德评价。坚持德才兼备,把品德作为人才评价的首要内容。各设区市委组织部和省有关主管部门对推荐对象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察。对品德有问题的不得推荐,已入选的要及时处罚和退出。
(2)加强市场评估。对创业型、企业创新型人才,注重将自身投入金额、企业支付薪酬、政府和社会资本支持等客观条件作为重要评价指标,权重提高到50%。
(3)重视地方评价。各地根据当地优势产业发展需要,对申报的双创人才项目提出重点推荐、优先推荐和一般推荐。将推荐单位评级和市县人才计划对人才的资助作为重要评价指标,更好地满足地方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