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

法律分析: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所有学生每年可自愿申请生源地(户籍所在地县)国家开发银行支持的无息助学贷款,专科生最高贷款8000元/年。

2.学生入学后,利用贷款信息向学校申请3000-5000元/年的国家助学金。

3.从2016秋季学期起,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新入学的全日制本科生(含高职高专、本科生)给予4000元/年资助(学费2000元,生活费2000元),继续资助至学业结束。学生在四川省资助中心网站申报,由学校审核,省资助中心批准,区县资助中心发放。

4.新生入学资助:入学当年7月,申请人开始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提出申请。省内高校录取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高校录取新生每人1,000元。

5.绿色通道:被录取入学且无力支付学费的经济困难新生,在报名时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先办理入学手续,再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6.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按学年申请评审,每年9月向学校申请。(要求是建档立卡,学习成绩优秀)

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认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有权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支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扶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