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考试热点话题:新反贪总局的“新”在哪里?
导读:中央批准高级人民检察院成立新的反腐败总局。高级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表示,新的反腐败总局局长将由副部级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担任。他指出,高级人民检察院将把反贪总局建设成为我国检察特色的反腐败专门机构。
10月2日,高级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在接受新华网记者采访时透露了这一消息,并称新的反贪办公厅主任也是副部级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长期分管反贪工作的邱是唯一一位担任高级人民检察院第十八届中央纪委常委,在高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中排名第三,仅次于高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副检察长胡泽军。
“作为一名反贪战线的老兵,我亲身经历了反贪局从无到有的全过程。”据邱介绍,高级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总局成立于1995。经过近20年的发展,一些影响办案成效的问题逐渐显现,特别是机构设置不合理、力量分散、案件少、统筹性不强、装备落后等问题。
“党中央对此高度重视,正式批准高级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的改革方案。”邱表示,新的反贪总局成立后,在职能配置、办案力量、领导方式等方面将得到进一步加强,有利于高级人民检察院集中力量直接查办大案要案,破除制约办案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他指出,高级人民检察院将借此把反贪总局建设成为中国检察特色的专门反腐败机构。
在采访中,提到了国家发改委的一系列案例。邱说,腐败案件严重危害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权安全。下一步应积极应对职务犯罪集团化,统筹运用提出、交办、变更管辖、区域联动等多种方式办案,不断增强办案合力,提升协同作战能力,打好反腐败整体战。
内存储器
现任反贪总局局长曾披露官员家中2亿现金案。
目前尚不清楚谁将出任新的反贪总局局长。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改革前,反贪总局是高检院内设机构中的局级单位,局长是徐进辉。
就在邱透露新反贪总局成立前,6月31日,刚刚在上级检察院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国家发改委煤炭司副司长魏鹏远家中被搜查,发现现金折合人民币2亿多元,成为新中国成立以来检察机关起获较大数额被盗现金的第一案。
徐进辉于2014年9月被反贪总局常务副局长“扶正”。2014年2月,徐进辉出任高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公开报道称,徐进辉长期工作在检察机关反腐败第一线,实践经验丰富,办理了云南红塔集团原董事长褚石坚等大案要案。
徐进辉是高检院反贪总局的第五任局长。此前的四位董事分别是罗辑、张建南、王建明、陈连福和徐进辉。在他们履职的消息公开之前,陈连福已于2013年3月晋升为高级检察院副部级委员会专职委员。
陈连福是最高检察院领导班子中现有的两名副部级专职成员之一,排名在另一名副部级专职成员张德礼之后。张德礼于2013年10月由河北省检察院检察长转任副部级专职委员,是少有的转任上级检察院检察专职委员的省级检察长。
消除疑虑
为什么要成立新的反贪局?
反腐总局的改革并不是在十八届四中全会之后才启动的。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告诉北青报记者,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上级检察院正在酝酿对反贪机构进行重组,今年年初拿出了改革方案,方向是增加检察机关的独立性。
按照他的理解,新的反贪总局的成立,既符合检察体制改革的需要,也符合新的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庄德水说,1995成立了上级检察院反贪总局,之后广东领导下成立了地方反贪局。高级检察院反腐败总局的成立旨在直接调查重大案件和指导地方工作。
庄德水表示,新反贪总局的成立,实际上是上级检察院适应反腐败形势,将工作重心向反腐败倾斜的一种体现。他说,单靠反贪总局的力量,很难达到查办案件、惩治腐败的效果。新成立的反贪总局将整合检察系统内部力量投入反贪工作,集中更多精力查办大案要案。反贪总局局长由正司级提升为副司级后,反贪总局的工作效率和决策执行力将大大提高。
庄德水说,纪检体制改革带来的办案压力也是这次改革的动力之一。现在纪检部门一旦发现贪官犯罪,就会将案件移交检察机关。没有之前“双规”的缓冲,检察机关短时间内承办的大案要案会突然增多,原有的办案人员大大不足,必须调整原有的机构。他认为,新的反贪总局成立后,肯定会增加新的工作人员。
?新的反贪总局如何与中纪委合作?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表示,虽然上级检察院升格为反贪总局,重心转向反腐,但与中纪委的职能并不冲突,反而有利于两者的协调配合。
庄德水认为,中纪委仍然是中国最大的反腐机构。新的反贪总局成立后,将更有效地与纪检监察机关衔接案件。纪检机关一旦发现被调查官员的某些事实违法,可以将其移送检察机关调查,有利于节约办案资源。但他表示,新的反贪总局成立后,涉及违法问题的案件线索如何移送,下一阶段要由上级检和中纪委讨论。
庄德水还指出,反贪总局丰富而强大的办案力量也有助于规范中纪委查办案件,两者之间存在相互制约的关系,更有利于依法查办案件,也可以防止纪检机关滥用职权。
庄德水表示,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改革后,地方会有相应的调整,这在地方会有体现,也体现了检察系统独立性的加强。(记者邹)据
新反腐总局的新变化
■升级:
领导班子进一步加强,新主任由副部级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担任。
■调整和优化:
职能配置更加科学,有利于高级人民检察院集中精力直接查办大案要案。
■强度增强:
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解决力量分散、案件少的问题。
■目标调整:
成为中国战斗力、威慑力、公信力、敏感度、效率都很强的专门反腐败机构。
与国家预防腐败局有何不同?
除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总局,中国还有另一个与反腐败有关的机构,即国家预防腐败局,该局成立于2007年,监察部主任与中央纪委合署办公。昨日,庄德水表示,反贪总局和国家预防腐败局的定位不同,反贪总局的改革不会影响国家预防腐败局。
庄德水说,反贪总局重在查办案件,国家预防腐败局重在预防腐败。前者实际上强调的是案例,后者强调的是政策。他昨日还透露,国家预防腐败局已与外事局合并成为国际合作局,主要职能由预防腐败转变为参与国际追逃追赃。官网中纪委显示,中纪委现有机构中没有国家预防腐败局,仅在国际合作局设立了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
庄德水表示,国家预防腐败局成立较早,是为了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规定的义务。根据《公约》,“每个缔约国应确保拥有一个或多个机构...根据本国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预防腐败”。在此背景下,中国成立了国家预防腐败局。他说,机构调整后,原预防腐败局的部分人员已充实到纪委办案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