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工制度的历史渊源

作为大学(民族:院系)中的重要组织,“院系”起源于欧洲中世纪(约12世纪中叶)。当时大学的内部组织分类为:院系、民族、学舍或学院。“学部”一词最初指某一学科领域,到13世纪中叶,其外延扩大到某一学科领域的专家、大师聚集在一起进行教学和研究的专门机构。欧洲大陆的分科制起源于中世纪大学中基于相同研究兴趣的专业教师团体。它是一个致力于教授特定主题的学术团体,其划分基于围绕相同研究兴趣的亲和力。作为大学中专门进行教学和研究的机构,“系”这个称呼在现代大学中仍然被广泛使用。

欧洲国家各大高校一度盛行教授制。比如巴黎大学(Universitéde Paris),成立于1261,设有神学、医学、法学、文学四个院系。19世纪末20世纪初,欧风东渐。1918年,日本政府颁布《大学令》,将帝国大学制由大学院(研究生院)、分校制改为系制。牛津大学成立于1167,现在有16个系:社会学、神学、英语和文学、法学、经典和哲学及古代史、中世纪和现代语言、现代史、音乐、东方学、人类学和地理学、数学、生物科学、临床医学和物理科学。文理部一般不再分部门,而科学部分30多个部门,有些部门还设有一些中心和研究所。

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英国三种类型的大学——古典大学(剑桥和牛津)、城市大学和新大学(包括理工学院和教育学院)都经历了不同程度的改革。以牛津大学为例,一所古典大学有四个系,分别是人文系、社会科学系、数学生命科学系和医学系,由学校董事会直接领导和管理。每个系都有一个选举产生的董事会,负责本学院的本科课程,每个系承认、监督和测试所有毕业生的相关科目成绩;城市大学的专业设置也是按院系划分的,每个院系都有自己的专业,包括单科和跨学科。只有新建大学采用专业设置的模式,这是一种跨学科的群体结构模式。早年德国大学的组织结构是Fakultat,而中世纪德国大学分为神学、法学、医学三个专业系,以及一个通识教育的文学系。17年底,为了恢复其在世界上的学术地位,德国大学进行了重大改革,发展了以哈雷大学(1694)、哥廷根大学(1737)为代表的现代大学,但大学的基本组织形式并没有太大变化。随着现代哲学和科学精神开始渗透到各个院系的教学领域,低一级的院系——文学系更名为哲学系,为学生的专业学习奠定了必要的知识基础。

每个系选举一名“部长”主持本系事务,主要是安排课程和分配教学任务、主持辩论、办理考试和授予学位。19世纪洪堡改革后,科学研究成为大学的重要职能。德国大学正式形成了以教席和学院为基本学科组织的大学学科组织体系,形成了“大学-院系-学院(讲座)”三级学术组织结构。典型的德国大学学术组织的第二层次有4-6个系:神学、法学、医学、哲学、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包括经济学),每个系由若干个相关学科的研究所或讲座组成。德国大学院系在这一层面的学术行政权力很弱,很少干预教授个人掌控的领域,权力也是顾问性的。

值得一提的是,自20世纪60年代改革以来,柏林工业大学的传统院系被取消,设立了22个院系。90年代并入15系,形成“大学-系-研究所”的结构模式。但进入21世纪后,柏林工业大学再次进行组织结构改革,重建了8个系,完成了学术组织结构的回归。日本很多大学都经历了从分校制到系制的转变过程。日本京都大学有10个系,包括文学系、教育系、法律系、经济系、科学系、医学系、工程系、药学系、农学系、环境系等。其中最大的系是工程系,包含24个系168个讲座。部门既独立又相互交叉,研究领域涉及土木建筑、化工、机械、交通、电力、冶金、航空、自动化、原子能、信息工程等。该系实行校长和学部部长负责制,理事会和教授参与管理的运行体制,在学术管理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东京(帝国)大学,创建于1877,是日本创办的第一所国立大学,也是亚洲最早的大学之一。有10个本科系,537个讲座。

在日本,由于政府1918年颁布的大学令的实施,几乎所有的国立重点大学都实行分科制。根据教学和研究的需要,日本大学是分学校组织——系,由学科和专业类别组成。创建于明治时期的东京开城学校和东京医学院,于1877年合并为东京大学。当时有文、法、理、医四个系。不久,东京法学院并入该校,隶属于法务部。二战后,重组后的东京大学成立了新的基础系和新的教育系,大批研究所和研究中心相继成立。如今,东京大学拥有10个系,69个学科,610个讲座,涵盖了高等教育和学术研究的主要领域,成为世界著名的学科齐全的综合性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