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士兵改士官,直接招士官是怎么回事?

大学生士兵改士官。根据《关于加强大学生士兵教育管理培养使用工作的意见》(总参总政治部[2065 438+00]3号文件)第十二条指出,要做好从大学生中选拔士官工作。完善优先选拔制度,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符合士官选拔条件、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师(旅)范围内专业职务相同的士兵,在任职能力相当的情况下,优先选择学历高的士兵。完善人才保留措施,重点保留确定为士官和提拔干部的优秀大学生干部,以及现实表现好、长期服现役能力强的大学生干部;本人自愿继续服现役,符合员额编制条件的,原则上保留中级士官规定的服役年限,直至服完现役。完善军衔授予办法和工资福利优惠办法。对取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士兵,首次入选士官的,参照地方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并确定工资起点。

直接招募士官。根据《关于从非军事部门直接招收士官的规定》(沈东[2010]9号)第五章第二十七条规定,在高等学校学习的年限计入现役时间,按照军队当年选拔的士官发布命令;其中,其他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也应当计入其从事专业工作的服现役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