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教育有哪些政策和措施?

(1)学前教育:对经济困难的孩子给予1000元/人/年的补助。(资金覆盖面:贫困地区15%,一般地区7.5%)

(2)义务教育:实行“两免一补”,贫困家庭学生就读小学补助生活费为1.000元/生/年,就读初中为1.250元/生/年(资助范围:贫困地区40%,一般地区25%)。其中,对残疾学生实行“三免一补”政策,免除学杂费、课本费和住宿费,并对经济困难的寄宿生给予生活费补助。

(3)高中阶段教育:①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无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学生免除普通高中学杂费。标准为省级示范高中(含特殊教育学校)65438元+0,000元/生/期,其他800元/生/期。(2)对贫困家庭学生给予2000元/生/年资助(具体名额可根据实际情况分为1-3档);③给残疾学生助学金1400元/生/年;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补助1000元/生/年。(4)民族地区免费教科书(320元/期)。

(4)中等职业教育:①免学费;(2)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2000元/生/年;(3)对纳入“一户一生一就业工程”的贫困学生,再给予2000元/人/年生活补助,为期2年。第三年建议建立岗位实习就业。

(5)高等教育:①本科、专科生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平均3000元/生/年(分为1-3个档次),最高助学贷款8000元/生/年;②硕士研究生国家助学金6000元/生/年,博士10000元/生/年,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生/年。③残疾大学生一次性补助:大专4000元/人,本科5000元/人,硕士及以上6000元/人;贫困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子女一次性补助3000元/人(不分级别)。

除上述普惠性补助政策外,各县市区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含学前教育、小学、初中、高中、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制定的生活补助优惠政策,按各县市区优惠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