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大学生就业补贴
就业补贴发放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毕业学年内有求职意愿并积极求职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毕业生。分配标准: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边缘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2.贫困人口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3.孤儿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4.重点困难家庭子女(含无子女)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5.享受扶贫政策的家庭毕业生(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标准为1000元/人;
6.享受扶贫政策的残疾人毕业生和残疾人家庭毕业生(含扶贫监测对象),标准为1万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