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的思想是什么?

伊曼纽尔·康德(1724-1804)是德国启蒙运动时期著名的思想家。他对启蒙思想做了非常经典的解释,在他的书《什么是启蒙?写于1784。在文章中,他这样解释启蒙思想。他说:“启蒙就是把人从不成熟中解放出来,把人从迷信或偏见中解放出来。”。1724年,康德出生在德国柯尼希斯堡一个制作马鞍的工匠家庭。小家庭浓厚的宗教氛围和僵化的教义对康德影响很大,使他对这种束缚和压迫非常不满。从哥尼斯堡大学哲学系毕业后,他做过一段时间的家庭教师。然而,他继续他的学术研究。1755年完成博士论文《火的形态与规律研究》的写作,获得博士学位。不久,他的另一篇学术论文《形而上学认识论基本原理的新解释》引起了学术界的关注,于是他成为了哥尼斯堡大学的编外讲师。后来,他成为了哥尼斯堡大学的教授。康德学识渊博。他在哥尼斯堡大学教授过哲学、神学、物理学、数学、人类学、地理学和许多其他学科。他还担任过哥尼斯堡大学哲学学院院长和哥尼斯堡大学校长。在学术界享有很高的声誉,曾获柏林科学院、彼得堡科学院、意大利托斯卡纳科学院院士称号。康德非常热爱他的家乡。他一直留在母校哥尼斯堡大学,直到1796年退役。他一生中除了去过但泽一次外,从未离开过哥尼斯堡。康德在自然科学方面也有很多研究。他对天体的认识基本上是唯物主义的。他认为世界是由物质构成的。他说:“给人们物质,我会用它创造一个宇宙。”他提出了许多科学假说,如地球自转因潮汐摩擦而变慢的假说,太阳和行星都是由旋转的星云组成的假说等等。他的理论后来形成了天体物理学中著名的康德-托普拉斯星云理论。但康德首先是一个哲学家,他的哲学思想主要体现在他的著作《纯粹理性批判》中,这部著作花了他65,438+02年的时间写成。康德的哲学思想是二元的。他认为实践经验固然重要,但先天知识也不可或缺。经验只有具有普遍的、必然的先天感性认识形式,才能成为客观知识。例如,他说,“经验是我们意识到的。是我们理解的第一个结果,但不是理解的极限。”他补充说:“我们所有的知识都可以从感官印象或经验开始,但还有另一种知识成分从未从这方面发展,而是超越了经验。先验知识较少关注外在对象,而更多关注我们认识外在对象的方式,或者说它更多关注对象的先天概念。”他还说,“所有的知识要么是天生的,要么是后天获得的。虽然获得的知识是从感官经验中获得的,但感官经验包括感官印象或感官状态。先天知识不是这样获得的,它包括一切普遍的、必然的知识。”他认为,所谓感性的先天直观形式就是时间和空间,空间是一切外在感官现象的形式,是感性的主观条件,外在直观只有在这种条件下才能存在。因此,在所有经验发生之前,所有形式的现象都以纯粹直观的方式存在于灵魂中。而时间并不是从人的经验中意识到的,时间的出现是头脑中与生俱来的。因此,时间和空间是一切现象的可能性和现实性的必要的和先天的前提。关于人的知识的获得,康德认为人的知识是从意识的两个基本源泉中获得的。第一种是感受印象的能力,第二种是通过这些印象或表象认识物体的能力,也就是说前者能感受物体,后者能在心灵深处思考物体,所以直觉和概念构成了一切知识的要素。他还认为所有的知识和概念都来自感觉,只有感觉的“现象”世界才是已知的。“现象”的世界是我造的,“现象”存在于我。至于非我之物的本体,即所谓事物本身的“真相”,人们是不可能知道的。在辩证法中,康德区分了直接知道的和推断出来的。他提出了著名的三段论:先提出基本命题,再提出推论,再提出结论。他在许多方面都是超凡的。他说:“人的心灵由于先验唯心主义而经过了一系列的条件,达到了无条件的地位,也就是说达到了原则,这是先验唯心主义的荣誉。这样,我们就从自己的知识达到了关于世界的知识,从关于世界的知识达到了关于最高存在的知识。”康德认为,存在的事实和存在的概念是两回事,我想象的或有意识想象的东西必然会想象它们真的存在。为此,他还做了一个形象的比喻。一个人的口袋是空的,但他可以想象里面有100元。他只能想象它们在他的口袋里。想象可以,但不代表钱就一定在他口袋里。在哲学领域,康德提出了许多著名的二律背反或矛盾,例如,第一,真理论:世界在时间上有开端,在空间上有限;反理论:时间无始,空间无限。二、正论:世界上所有复杂的实体都是由简单的部分组成的;悖论:世界上没有简单部分组成的复合体,世界上也没有简单的东西。第三,自然规律的因果律不足以解释任何宇宙现象;悖论:宇宙万物必然是在控制万物的自然法则作用下发生的,自由根本不存在。四、肯定论:世界具有某种形式的绝对必然性,这种存在如果不是世界的一部分,就是世界的原因;悖论:无论是作为世界的一部分存在于世界之中,还是作为世界的原因存在于世界之外,都不可能有绝对的必然性。在伦理学领域,康德也取得了重要的研究成果。他认为,人之所以有尊严和崇高,不是因为达到了所追求的目的,满足了自己的欲望或爱好,而是因为有了德性。美德是一种迫使自己支配的力量,是出于责任感,是通过艰辛让责任实现的。他认为责任是道德价值的源泉。康德提出道德的基本原则包括:1)具有普遍性,每个人都必须遵守。2)应该把人当作目的而不是工具;康德说:“每个人都应该永远不仅把自己和他人当作工具,而且当作目的——这是一切理性人都应该遵守的规律。”他强调,人本身就是目的,人的重要性符合人道主义原则。3)自由自律原则。康德认为,人作为感性存在物,并不是因为世界的必然性而自由的。然而,作为理性世界的存在,摆脱了自然必然性的限制,意志是自由的。所谓意志自由,就是个人可以自由决定自己。自由是道德的前提,只有自由才能有道德。但康德也强调,人在享受自由的同时,应该自我约束、自我约束。每个理性人的意志都是授予普遍性的意志。道德本来就是行为者自己颁布的,不是别人强加的,不是“他律”。作为德国启蒙思想家的代表,康德在政治思想上倾向于霍布斯和卢梭的思想。他认为国家起源于“社会契约”或“原始契约”。他认为国家的每一个成员作为人都是自由的,每一个成员作为主体都与其他成员平等,不存在世袭特权。在政治制度下,每个公民都是独立的。然而,他对自由、平等和独立做了许多限制。他认为,自由仅指思想、言论、批评和投票的自由,没有行动的自由意味着镇压当局和暴力革命的自由。平等也仅限于没有经济平等的法律平等;关于独立,所有其他公民分为“被动公民”和“主动公民”。前者包括妇女、雇工、学徒、导师和农奴,他们不享有政治权利。只有后者享有政治权利。康德认为最理想的国家制度是君主立宪制。他主张立法权属于全体人民,国家主权属于人民,每个人只有服从自己的立法才是自由的。只有他遵守立法,作为公民的每个人才能平等。他认为国家的立法权应该属于议会,司法权应该交给选举产生的法官,君主应该拥有行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