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法学院简介
上海大学是国家“211工程”下的重点大学。上海大学法学学科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复旦大学分校政治部,创建于1978。65438年至0984年,复旦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的分校合并,组成了原上海大学。原上海大学成立后,原复旦大学分校成为上海大学文学院,法律系更名为上海大学文学院法律系。1993,上海法学院(与上海政法管理学院合并)加入原上海大学,成立上海大学法学院。上海大学文学院法律系更名为文学院涉外经济法系。1994 5月,上海理工大学、上海科技大学、上海大学、上海科学技术学院合并组建上海大学,同年9月,上海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成立。1998 10 10月,文学院涉外经济法系与知识产权学院合并,组建新的知识产权学院。2004年,上海大学法学院青浦分院成立了上海政法大学。2005年4月,上海大学重组全校法学教育资源,成立了现在的上海大学法学院。1有法学专业学士和法学专业第二学士;具有法学硕士学位,招收11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拥有法学硕士学位授予点,招收全日制和在职法学硕士研究生;设有知识产权管理和法律金融两个博士学位授予点,招收两个专业的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