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商业大学图书馆的读者服务

1.哈尔滨商业大学的图书证是读者进入图书馆和在图书馆借阅文献的有效凭证。读者入馆时应随身携带借书证,主动出示,自觉接受工作人员检查。

2.借书证由办公室办理和发放。

3.哈尔滨商业大学正式教职工、博士生、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即可办理借书证。

4.读者必须凭本人证件(工作证、学生证、研究生证、高等学历证书等)申领或补发图书证。).新生入学后,班长根据教务处和研究生处的新生名单,集体去图书馆办理借书证。

5.图书证仅供个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如发现立即扣留借书证,将对借阅者及见证人罚款10元,并暂停借阅权一个月;冒用他人遗失的借书证借书的,按偷书处理,按规定罚款并通报有关部门;伪造借书证借书按偷书处理,除从重处罚外,移交学校派出所处理。

6.读者应该保管好他们的借书证。如果图书证丢失,应立即向图书馆办公室报告。如果在挂失前,借书证被他人用来借书,借到的书全部由丢失的证人赔偿。借的书和债务必须在重新发行卡之前还清。你必须支付10元更换借书证。读者补办新卡后,如果原卡有反应,将立即归还图书馆并宣布作废。如发现同时使用旧卡,将收回旧卡并书面检查。

7.当借书证持有人离校时(包括毕业、转学、休学、退学、出国等。),他要把借的书全部还清,到办公室注销借书证,才能办理离校手续。如果借书证持有人死亡,其家属将负责还书和退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