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国家资助政策
1,专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优秀全日制本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每年奖励6万人,每生年收入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2.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对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学习成绩优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含高职高专、第二学士学位)给予奖励,每生每年5000元。
3.专科生国家助学金
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大学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给予资助。平均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确定,可分2-3档。
4.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政府和金融机构向高校贫困家庭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在校期间优先支付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个学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
5、国家对服兵役大学生的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应征入伍成为士官(原士官)、退役后返校或入学的大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补偿、学费减免。
6、基本就业学费补偿贷款补偿
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3年以上(含3年)的,给予学费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每名专科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补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实施。
7.师范生公共教育
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
8.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中西部地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学交通费用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学生可以咨询当地县教育部门。
9.勤工俭学
大学生可以在有余力的前提下,利用业余时间参加高校组织的勤工俭学活动,通过劳动获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10,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大一新生,如果暂时筹不到学费和住宿费,可以在报到入学时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进入大学后,高校的资助部门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识别困难,采取不同的措施给予资助。
11,校内资助
学校利用业务收入提取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助、校内无息贷款、学费减免等学校资助项目。
研究生教育中的国家助学政策:
1,国家奖学金
奖励优秀全日制研究生,每年奖励4.5万。其中研究生3.5万人,人均年收入2万元;博士研究生1,000人,人均年收入3万元。
2.学术奖学金
研究生学术奖学金的覆盖范围、等级、具体标准和评定方法由高校确定。
3.国家拨款
资助全日制研究生基本生活费。中央高校硕士生每年6000元,博士生每年15000元。
4、“三支一扶”岗位津贴
为研究生设立“三助”(研究助、教学助、管理助),并提供岗位津贴。
申请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补偿、高等院校学生兵役国家教育资助的条件和程序与专科生基本相同,资助标准不高于每生每年1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