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西南石油大学招生简章
2022西南石油大学招生简章
前言
西南石油大学成立于1958。2000年由部委院校转为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出资设立,主要由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的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学校入选“中国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2017年,学校入选全国首批“双一流”高校。
学校秉承“实事求是、奋发图强”的优良传统,弘扬“为祖国喝彩、为民族成功而奋斗”的大学精神,践行“博学多闻、勇于创新”的校训,倡导“崇学术、立德树人、爱校如家、爱生如子”的校园文化,坚持科学发展、内涵发展、特色发展,致力于于建成工作导向、油气及其配套学科建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结合西南石油大学本科招生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西南石油大学,简称西南师大。英文名为Southwestern Petroleum Corporation,英文缩写为SWPU。GB编码:10615。
第三条西南石油大学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培养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四条学校地址:成都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南充校区(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友园路二段1号)。
第二章组织结构
第五条西南石油大学成立本科招生委员会和本科招生领导小组。本科招生委员会负责审查招生政策、制度和程序,建立监督和协调机制,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和公正。本科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科招生章程和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决定具体招生计划,讨论决定职责范围内的其他招生重大事项。
第六条西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是西南石油大学组织实施本科招生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西南石油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全过程。
第三章招生录取
第一节基本原则
第八条西南石油大学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办学条件的实际情况,统筹考虑政策要求、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以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第九条西南石油大学2022年实行远程网上录取,招生比例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市、自治区)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实行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省(直辖市、自治区)移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条西南石油大学不限制非外语专业考生考外语。英语是南充校区计算机等专业的外语。非英语语种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谨慎。英语或俄语是其他专业的外语。非英语或俄语的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谨慎。
西南石油大学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俄语专业限俄语和英语语种考生。英语专业和俄语专业原则上要求考生高考语文成绩不低于65,438+005 (65,438+050),外语口试由原籍地省级招办组织的,考生口试成绩必须合格。
第十一条西南石油大学承认四川省制定的加分政策,也承认其他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针对全国普通高校制定的加分政策。
第十二条西南石油大学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如未能真实反映考生情况并被录取,学校将保留退出电子档案的权利。
第十三条西南石油大学预留计划不超过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1%。预留计划用于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招收符合条件的考生。
第二节普通专业录取
第十四条西南石油大学面向全国招生,在上海、浙江、北京、天津、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高考综合改革14省市的招生按当地省招办制定的政策执行,相关专业必修科目按省招办最新公布的计划执行。
第十五条对进入档案的考生,西南石油大学按照专业档案基准分数线的高低安排专业录取。考生专业档案基准分=考生高考成绩+政策分,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年级差异。在录取专业时,在专业基准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参考科目依次为外语和数学。
第十六条当考生专业志愿不满足时,西南石油大学将服从专业调剂的人员按高分到低分调剂至不完整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辞退。平行志愿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的考生,经过专业调剂,身体健康符合专业要求的,承诺不辞去工作。
第三节艺术体育专业录取
第十七条报考西南石油大学体育教育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省招办组织的专业统考,并达到相应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中,四川省和重庆市考生的文化成绩须不低于省招办指定的相应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50分。外省考生须达到省招办指定的相应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果省招办没有明确规定,学校将按照专业成绩总分从高到低对考生进行排序。如有明确规定,学校按省招办规定的原则办理入学。
第十八条西南石油大学体育专业原则上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不低于1.58米..
第十九条报考西南石油大学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本省省招办组织的艺术专业统一考试,并达到相应批次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报考我校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川渝考生,文化成绩须不低于省招办指定的相应批次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30分,外省考生文化成绩须达到省招办指定的相应批次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报考我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须达到省招办指定的相应批次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
省级招生办无明确规定的,表演、播音、主持艺术专业按专业统考成绩录取,录取的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根据高考文化成绩投档,在入档考生中,根据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统考成绩较高的考生。
省招办有明确规定的,按照省招办规定的原则录取。同等分数条件下,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优先录取顺序为专业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优先录取顺序为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
第四节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
第二十条西南石油大学招收高水平网球运动员。详见《西南石油大学2022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第五节第二学士学位的招生
第二十一条西南石油大学2022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具体情况详见西南石油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相关通知。
第六节少数民族预科招生
第二十二条西南石油大学在四川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收少数民族本科预科班。四川省一流示范性预科培训学校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其他预科培训学校为西昌学院。新疆师范大学是新疆民族预科学生的培养学校。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学生学费、住宿费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改革试点的通知》(川价费〔2004〕118号)执行。服务费和代理费按照学生自愿、不盈利的原则收取。
第二十四条西南石油大学依托国家财政保障、学校事业投入和社会力量参与,不断拓展资助渠道和形式,形成了“奖、贷、助、勤、补、免、缓”七位一体的学生奖助体系。学校坚持奖优济困并重,助学育人并举,扶贫与帮扶志愿者相结合的原则。资助项目包括优秀学生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学生课外科技基金、户外素质拓展基金、文化素质教育基金、创新实践基金、学生夏令营、国际视野拓展基金、特殊困难学生资助基金等。
第二十五条取得西南石油大学学籍,修业期满的本科毕业生,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毕业证学校的名字是西南石油大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第二十六条新生在收到西南石油大学录取通知书后,应及时办理新生档案的提取或邮寄,确保新生档案在报到前到达学校。新生档案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高考报名登记表、高考体检表、高考志愿表、高中阶段相关档案。
第二十七条报名时,西南石油大学将组织新生体检。对复试结论与高考体检信息不符的学生,将按照《西南石油大学学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八条报名结束后,西南石油大学将组织新的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学生,按有关规定取消资格。
第二十九条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大道8号
学校网站:
招生电话:028-83032224
报名邮箱:【邮箱?受保护]
社会监督投诉电话:028-83032312
第三十条本章程由西南石油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