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工作简报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工作简报第13月15日,我县市场监管局在信用社商业大厦门前开展了以“新消费,我做主”为主题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近年来的典型维权案例,向群众讲解了如何识别和辨别假货,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参会企业宣传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责任,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1000余人次。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工作简报第二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责任。3月15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盘县消协、县公安局、烟草专卖局、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盘县电信局、县邮政局等部门“合力享受消费”。
活动中,县级直属相关职能部门利用展板、横幅、真假商品对比、打假成果展示、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消费者宣传识别问题商品的方法,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同时,向广大公众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增强消费者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倡导各类企业严格自律、诚实守信,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确保消费者安心、放心、舒心。
县市场监管局和郭虹分局还销毁了价值近40万元的假冒伪劣烟酒和生活用品。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工作通报第三章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3月15日,贞丰县市监、公安、农业、烟草、消协、盐业、移动等部门在全县集中开展“3月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咨询活动。
宣传活动现场设立了投诉台、咨询服务台和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工作人员认真向前来咨询的群众讲述了消费维权典型案例、知假辨假知识、网购7天内无理由退货等内容,并通过实物展示介绍了如何安全选购食品、农资、家电的知识和方法。
此次打假维权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群众辨别假货的能力和维权意识,使群众了解假冒伪劣产品的危害,营造了自觉抵制和举报假冒伪劣产品的良好氛围。据悉,当天,* * *发放消费维权宣传资料7000余份、于本小册子600余份、联系卡300余张,接待群众咨询60余次。这些活动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工作通报第四章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前夕,3月13日上午,2015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在萝岗街道文化广场(主会场)进行现场宣传。当天,活动还在夏港、东曲、永和、联合、九龙镇设立了分会场。
本次活动由区政府主办,区消委会、工商分局承办,区法院等17个职能部门和单位,区内19家知名企业参加。
今年“3月15”活动的主题是“携手共治,思考消费”。结合即将于今年3月5日颁布实施的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实施1周年,活动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展示了全区各职能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成果, 引导消费者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呼吁广大经营企业注重产品和服务质量,提高诚信守法经营意识。
当天,区工商局、质监局等单位在主会场设立服务咨询台,开展法制宣传、有奖问答、业务咨询等互动活动。当日,* * *发放宣传资料近万份,受理投诉举报2件,接受群众咨询近146人次。
据悉,去年,区消委会及其七个分会共处理1103宗申请,成功调解969宗,成功率约92%。他们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1.6万元,组织开展了“放心消费店”、“顾客满意店”评选活动。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工作简报第五章为增强全校师生保护自身消费权益的意识,促进消费维权工作的深入开展,协会于3月15日组织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内容丰富,趣味性强,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本次活动主题为“遏制手机资费,打击无形诈骗”,分为两个流程:
首先,让我们对参与的学生做一个调查。在问卷纸上列出一些常见的手机诈骗手段,让他们选择自己经历过的,然后我们对其进行统计;
第二,参与者可以抽取一个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问题,答对了就可以获得精美的小礼品。整个活动的氛围一直很好,同学们都很积极。首先,一个很大的原因是我们做了充分的准备,协会的大部分成员都非常积极。活动前几天,我们已经准备了海报、礼品、问答等一系列物品。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我们预计当天会有多个部门举行活动,为了占据有利地形,我们在早餐前就把桌椅搬到了活动现场,为活动的顺利举行提供了良好的条件。此外,我们在有奖问答中花了很多时间,发挥了我们的想象力。这些小礼物虽然价值不高,但是很受大家欢迎,自然会有很多人参与。
在这次活动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困难。活动中,因为有很多同学参加,都抢着答题抽奖,这是之前没有想到的,而且我们也没有把工作的每一个细节都分配给干事,导致了当时的混乱无序。还有一个问题,参与的同学告诉我们:“为什么没有答对的人连个鼓励奖都没有?”这会导致一些没有得到正确答案的同学失望,可能会削弱我们的宣传力度。这是我们的一些错误,我们一定会在今后的活动中吸取教训。
整个活动进行的很顺利,基本达到了预期的效果。这次活动对师生来说是一次深刻的消费教育,也是自身素质的提升。此外,通过“3.15”宣传活动,让师生在玩游戏的同时,对手机诈骗有更深入的认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消费维权意识,进而让更多人了解消费维权的意义,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宣传活动工作简报第六章20xx年是“3.15”活动xx周年纪念日。作为一所法学专业的高校,为宣传和展示普法20年来的成果,全面落实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更好地服务广大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促进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民商法学院决定响应中消协号召,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为契机, 精心策划,集中力量组织一系列大规模、宽领域、全方位、新颖的宣传活动,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弘扬法治精神。 开展“3 15”宣传活动。我将在下面总结我们的活动。
我们的活动是我们民商经济学院成立以来的第一次活动。从活动的效果来看,我们活动的预期目的达到了。我们的活动主要由民商经济法学院学生会实践部承担,宣传部和公关部配合。在安宁区工商局的配合下,我们陪同李广场开展了“3 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制宣传活动”。作为法科学生,我们达到了学习和普及法律的目的。在向公民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过程中,我们每一位干事都非常认真,这不仅发扬了我们法学学生致力于普法的精神,也体现了我们新一代大学生的素质。在学校,我们进行宣传的时候,得到了同学们的支持。对于我们的组织者来说,我们为这个成绩感到非常高兴!活动中做得不到位的地方还请领导批评指正!
在龚书记和李老师的指导下,在每位学生会成员的积极配合下,“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在此,我希望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每一次活动都能有特色,都能大放异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