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的落户积分怎么算?

北京市结算积分计算的内容有:

1.合法稳定就业指标:以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评分标准,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每满1年积3分;

2.合法稳定住所指标:在自有产权住所连续居住满1年的每满1分,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连续居住满1年的每满0.5分;

3.学历指标:大专学历(含高职)10.5分,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15分,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26分,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37分;

4.职业和居住地面积指标:申请人居住地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申请人就业和居住地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域的,每满1年加4分,最高12分;

5.创新创业指标:在科技、文化、创新创业大赛等领域获得国家级或市级奖项的申请人将获得加分,国家级最高分12,市级最高分6。高新技术企业管理人员最高分6分,获证初创企业投资或就业最高分6分,孵化器投资或就业最高分3分;

6.纳税指标:工资薪金、劳务报酬平均每年缴纳个人所得税654.38+万元及以上,或投资者按比例平均每年缴纳20万元及以上,可加6分,无涉税违法行为扣654.38+02分;

7.年龄指标:申请人45岁以下的,加20分;

8.荣誉表彰指标:入选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道德模范或首都道德模范、全国英雄模范或首都见义勇为公民的加20分;

9.守法记录指标:申请人因违反本市相关法律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罚的,每条行政拘留记录减30分。

扩展数据

北京结算点计算明细

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规定如下:

1.第一条为深入贯彻户籍制度改革精神,坚持和强化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进一步加强人口服务和管理,逐步有序推进在京长期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紧密结合本市实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2.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积分落户,是指建立指标体系,对各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分达到规定分数的申请人,可以申请本市常住户口。

3.第三条坚持公平公正、总量控制、存量优先、有序推进的原则,稳步实施积分落户制度。

第四条申请积分落户的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本市居住证;

②未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3)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④无犯罪记录。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北京积分落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