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位于中国绿城、国家园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府南宁。是一所以水利、电力、机电、计算机、信息等工科专业为主,经济、管理、人文等专业为辅的综合性新型职业院校。该学院隶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其前身是广西水电学校,成立于1956。2002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高职院校。学院现有7个系、2个教学部、43个高职专业,面向全国21省市自治区招生。目前全日制在校生7268人。学院拥有4个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13实训鉴定点,全国唯一的高职院校拥有的ASEA(自动化系统工程师)实训中心和检测中心。可培训鉴定的专业岗位168个,承担行业和社会专业岗位技能和学生专业技能的培训鉴定。学院总占地面积1097.8亩(其中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新校区面积896.78亩)。经过多年的艰苦建设工作,教学基础设施、实习实训基地和师生生活设施均达到人才培养优良标准,学院环境优雅,为师生创造了良好的教学和生活条件。现有校舍占地面积221.600平方米,建有4个校内实训中心和18个实验实训室(基地),其中国家职业教育示范实训基地1个,广西壮族自治区职业教育示范实训基地6个。与企业* *建立校内外生产性实训基地16个,签约校外顶岗实训基地和场所158个;广西高职高专有12个优质专业,11个省级精品课程,17个院级精品课程。教学仪器设备总值6505.2万元。学院建立了校园宽带光纤计算机网络,接入信息节点2000多个,教学和行政管理全部信息化、自动化;专业教学用计算机1967台,多媒体教室24个,语音室4个,图书馆藏书417000册。该学院有490名教师。其中专任教师249人,行政兼职教师23人,生产、科研单位兼职教师158人,硕士以上学历107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占32.13%;兼职教师中,高级职称占31%;青年教师中,58.24%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课教师中,73.44%具有“双师型”素质。近年来,我校学生在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中获奖100余项,在全区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毕业生就业率95%以上,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综合评价的称职率90%以上。学院坚持产学研结合,致力于教学,积极发挥科研和服务社会的作用。近年来,学校承担国际合作项目2项,国家项目10多项,省部级项目50多项,为广西水利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学院秉承“服务行业、面向社会”的办学理念,服务广西经济社会、水利电力行业发展。建校53年来,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培养了5万多名专业技术人才。学院确立了“以质量求生存,以规模求效益,以改革促发展,以特色创品牌”的办学理念,各项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是广西第一所通过教育部评估的“优秀”等级学院,也是国家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学院和自治区高等职业教育示范学院的建设单位。先后荣获全国水利系统文明单位、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自治区职业教育示范高职院校、自治区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广西高校教书育人先进集体、广西高校教学改革与管理先进单位、广西高校基层党组织先进单位、广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先进集体、广西高职院校大学英语教学改革试点院校。广西自治区级文明单位、广西依法治校示范校、自治区高校安全文明校园、广西自治区优秀卫生学校、全区学生军训工作先进单位、广西高校校园文化建设优秀成果奖等一系列荣誉称号。当前,学院抓住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历史机遇,以创建国家水利高等职业教育示范学院和自治区示范学院为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把学院建设成为立足水利行业、服务广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内一流、有特色、现代化、创新型、示范性的高等职业院校。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长港路99号(邮编:530023)第一章总则为全面贯彻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校精神,做好2010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广西水利电力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招生。
第二条广西水利电力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综合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
第三条广西水利电力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二章学校概况第四条学校全称:广西水利电力职业学院。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院校
第七条学校国家标准代码:11608。
第八条地点:广西南宁市长港路99号(总部)
南宁-东盟经济开发区(李健校区)
第九条学院概况:广西水利电力职业学院位于素有“中国绿城”之称的广西首府南宁。成立于1956,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目前,高职院校全日制在校生7000余人。学院专业结构合理,专业特色鲜明。近年来,毕业生就业率在95%以上,在全区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是广西首家通过高职院校人才培养水平评估的优秀院校。第三章录取原则第十条录取规则和要求:
1.外语统考:英语
2.身体健康要求:
1)各专业要求无色盲;由于工科专业的性质,高电压专业,如发电厂与电力系统、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自动化、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供电技术、高压输配电线路建设运行维护、电气自动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建筑电气方向)等。,要求考生无色弱光(不能识别红黄绿三种颜色中的任何一种);同时,严格按照高校体检标准,将患有疾病的考生限定在专业范围内。
2)酒店管理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65cm以上,女生身高155cm以上。
3.确定考生入档专业的办法:
高职院校按顺序自愿提前投档;高职院校普遍认可的是平行志愿。所有进入档案的批次考生均按以下原则确定: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进入档案的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计划未满,可按各省相关政策重新招生或入学。
2)专业志愿不能全部满足的,如果进行专业调剂,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达不到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予以辞退。第四章其他第十一条费用和学历证书:
1.高职学费标准:5000-8000元/年(水文水资源、会计电算化、酒店管理、商务英语、市场营销等专业5000元/年;给排水工程技术、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水利工程、火力发电厂集控运行、电气自动化技术、建筑智能化工程技术、工业设计、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会计电算化及计算机专业5500元/年;水利水电建筑工程、工程造价、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管理、高压输配电线路运行与维护、供电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电设备运行与维护、机电一体化技术、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等专业6000元/年;发电厂与电力系统、电力系统机电保护与自动化、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等。7000元/年;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电子技术等专业8000元/年);住宿:500-850元/年;书费按实际支出收取。
2.学历证书:学习期满者,授予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十二条奖学金、助学金和贷款:
1.国家助学贷款: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已经开办助学贷款业务的学生在当地申请)。经审批,每人每年最高可申请贷款6000元。
2.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广西区政府奖学金;
3.奖学金:国家奖学金。
符合条件者,经申请批准,可获得相应种类的奖励、资助和贷款。
第十三条广西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招生。凡以我校名义从事非法招生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追究其责任。希望考生和家长不要相信任何中介和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十四条招生监督部门和投诉电话。
学院纪检监察室:0771-2085186
第十五条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电话:0771-2085228,2085229(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