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2023年硕士招生简章
一、培训目标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有报效国家和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具有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研、教学、管理工作的能力,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
二、招生原则
我校研究生招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测量、择优录取、无质量的原则。
第三,招生类型
2023年,我校招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覆盖60个一级学科、33个专业学位类别;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覆盖18专业学位类别。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岗位定向从业人员,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不允许相互调剂。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可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具体政策详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部[2065 438+06]2号)。
四、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和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和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可届时毕业。考生必须在当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外国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否则入学资格无效。其中,成人高等教育应届毕业生,以及当时可以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毕业的考生,初试合格后,必须加试两门本科课程,具体加试科目将在复试前通知。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
(三)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院校毕业证书两年(毕业至当年录取之日,下同)及以上的人员,以及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的本科毕业生,以本科毕业生身份报名参加考试。须符合以下条件:(1)提供大学教务部门出具的申请相关专业本科的8门专业课成绩单;必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一篇或多篇与申请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署名前2名)。初审合格后,增加两门与考试专业相关的本科专业课,具体增加科目在复试前另行通知。
(4)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5)在校研究生须在报名前征得培养单位同意,并在网上确认报名截止时间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非法学)的考生,除非符合上述条件,且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类法学专业毕业生[代码:0301]、专科层次法学专业毕业生、自考形式法学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
6.报考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考生,除符合上述条件外,报考前为法学专业(仅限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法学类法学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专业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专业毕业生、取得第二法学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7.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代码:045101)工程管理领域专业学位(代码:125601)的考生,应符合1、2、0的要求。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院校毕业证书或者大学毕业,并达到大学毕业同等学力,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8.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除条件1、2、3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以上(201、2019年9月前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业务优秀,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成为所在工作单位的骨干,并经所在工作单位认可。或者取得硕士、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以上,业务过硬。经候选人所在单位同意,并经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在该单位聘用。我校自主考试仅限于在工程学院招收工科专业,在医学院招收公共卫生(105300)和护理学(105400)。
9.申请教育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需参加全国统考。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以学校优势学科为重点,采取“自愿招生、统一考试、单独阅卷、择优录取”的方式招生。汉族考生录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除满足上述1的要求外,申请2023年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考生报名表须提交加盖每个学生所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印章的材料。具体可参考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10.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为已入伍、退出现役,符合考研条件的在校大学生(“在校大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含高职院校)毕业生(往届)、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和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科院校(高职院校)。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写其入伍前的入学信息和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五、招生和考试科目
招生专业、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详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1.全国统考:四门考试科目见专业目录(教育学、历史、医学为三门考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外语(英语(一)、英语(二)、日俄)、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数学(三)。
2.工商管理硕士、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工程管理硕士:考试科目为英语(二)和管理综合能力,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提出。
3.法律硕士联考(JM):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外语、法律硕士专业基础、综合法律硕士,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提出。
六、应用方法
考生在报名前应仔细检查是否符合要求,复试阶段将严格检查考生资格。不符合条件的考生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考研的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网报信息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选择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其他考生(包括具有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其工作或居住地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其中,报考我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和计划强军的考生必须选择浙江大学报名点(报名点代码3312)。
1.在线注册:
(1)网上报名日期:2022年6月5日-2022年6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信息不修改)。在线预报时间:2022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 00-22: 00)。预测名称信息是网络报告的有效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共网站:,教育网站:,以下简称“中国赵岩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照教育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名点和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进行报名。未按要求报名,误填网上信息,填写错误信息或填写虚假信息者,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报名期间,网上查询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考生可随时网上查询学历(学籍)成绩。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过程中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通过学历(学籍)验证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提供的信息为准,不得变更。
(5)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当年的研究生考试,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6)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如实填写所受到的奖惩,特别是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对弄虚作假者,由招生单位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和国家《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获得免试推荐资格的考生,须登录“全国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信息公开与管理服务系统”(网址:/tm)填报志愿,参加复试。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通过定期咨询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地点和我院研究生招生网站,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2.在线确认
所有考生(免试者除外)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点指定地点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发。
(1)选择浙大考点的考生在“中国研招网”网上确认系统中进行确认环节。请关注6月下旬我校研招网通知10。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验证的考生,须在网上确认系统上传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须上传培养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
(2)选择其他考点的考生:网上确认时间由报名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安排,请考生自行查看。网报期间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验证的考生,须发送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研究生须送“同意报考”证明。请于11前寄到我校科研招办。
考生本人应认真核对并确认网上报名信息。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录取阶段均不会被修改,因考生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考生应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认真了解和选择填报志愿。如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无法进行,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初始测试
1.考生应在考试前十天左右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采用A4格式白纸打印,使用过程中正反面不得涂改、书写。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时间:2022,65438+2月24-25日。3小时以上的考试科目将于65438年2月26日举行。
4.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题和复习资料。
八、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在复试阶段统一进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复试或录取。
复试前将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学历或学籍网上核验报告等材料和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考生持有在国外获得的学历学位(学位)的,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要求和安排见网上通知。
九、阅卷和复试
我们学校的学位原则上以学科类别划线,专业学位以专业学位划线。各学院(系)根据招生专业计划、考生考试成绩和差额复试比例,确定各专业在本校基础分数线上的复试分数线,并由此确定入围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根据专业要求、相关知识和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学院(系)网站向考生公布。
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
X.身体检查
考生拟录取后需进行体检,体检必须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发[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取消乙肝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堂[2010]2号)执行。
XI。政审和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和身心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同时可以通过思想政治工作部、招生工作部、导师对考生进行面试,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复试、体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录取学院(系)向考生所在单位发函调取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核意见)及本人实际表现等材料,全面考察其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考生现实表现的书面材料需要考生本人档案或所在单位人事、政工部门盖章。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申请定向就业的硕士生,必须在考生被正式录取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参加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和高层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
对在报名和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和国家《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进入考试、录取或学籍资格。
诚信考试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十二。学费和奖学金政策
1.学费: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凡是纳入招生计划的研究生,都必须缴纳学费。我校2023年研究生学费标准详见招生目录各专业备注栏(如无特别标注,8000元/学年)。
2.奖学金:
(1)关于浙大奖学金的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网址:/yjsjxj/list.htm)。
(2)学校设立各类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港澳台奖学金、华侨奖学金、竺可桢奖学金、专项奖学金、非全日制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奖学金等。,按照学校的奖学金评定文件执行。
(3)学校设立了各种研究生助学金,包括基础助学金、研究助学金、优秀学术助学金、勤工助学助学金等。,按照学校助学金管理文件执行。
(4)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校开放申请缓缴学费、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和专项助学金。
十三。联系信息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杭州市唐宇航路866号研究生教育综合楼702室
邮政编码:310058,电话:0571-87951349。
电子邮件:yjsy-zsb@zju.edu.cn
查询招生目录:/ssszs/studentzsml.htm
2.各招生学院(系)
关于你专业的具体问题,请咨询各学院(系)研究生部。详情请见附件。
如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公布。本简章内容如有调整,也将及时发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
请随时关注浙江大学研招办在线信息,网址为/yjszs/
原标题:浙江大学2023年硕士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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