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生士兵政策
法律分析:1。享受优先政策。大学生优先入伍,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当兵审批,优先使用政策和体检绿色通道。未经批准,不得批准具有大学学历的青年入伍。2.享受优惠政策。优待金由批准入伍的地方发放,其家属享受军人家属待遇,由户口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3.大学毕业生可以被选为军官。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毕业生招收的士兵,可以选拔为军官。所谓选拔军官包括:院校毕业生晋升、报考军校和录取。4.士官优先。对符合士官选拔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者;师(旅)范围内专业职务相同的士兵,在任职能力相当的情况下,优先选择学历高的士兵。
法律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
第一条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计划,专门用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独下达,不得挪用。
二是对被排除在外的学生,将大学生(含大一新生)的兵役情况纳入选拔指标体系。鼓励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读研究生的高校制定免试生选拔办法,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免试生选拔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学位。
三、考研加分范围扩大到在校大学生(含大一新生)。在继续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退役人员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总分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四条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伍。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考试,招生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当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根据当地情况和报名情况确定。
第五条高等学校新生录取通知书附入伍优惠政策。高校在给新生发录取通知书时,会附上一张入伍宣传单,主要包括优惠政策汇总、报名流程指南、学生报名要求等内容。
第六,放宽退役大学生回归专业的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可以返校,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手续后,可以转到我校其他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