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联合大学2020年招生政策解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联合大学章程,结合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北京联合大学本科生招生,研究生章程另行下发。

第三条北京联合大学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北京联合大学。

第五条上级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学性质:北京市为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硕士(2-3年)、本科(4-5年)、高职(3年)。

第六条地点:主校区为北四环校区(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学校共有12所高考招生院校,分布在北四环校区、工体北路校区、学院路校区、外关谢杰校区、红岭金桥校区、垡头校区、蒲黄榆校区。学校网站:。

第三章招生计划和招生条件

第七条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关于编制招生计划的要求,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发展目标、各专业毕业生就业状况、各省生源状况等,,学校按省、专业编制年度招生计划,经本院招生领导小组、校长办公会议、招生工作委员会审议后,报北京市教委、教育部审批,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九条各专业招生无男女比例和往届学生限制。

第十条各专业录取健康要求原则上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特殊要求见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报考师范类专业的考生,要求体态正常,本人及家属无精神病史、癫痫病史、癔病史。考生高考体检信息须符合《北京市教师资格体检标准(试行)》相关要求;

报考旅游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体态正常,与家人无精神病史;

报考语言类专业的考生,要求身体正常,言语清晰,本人及家人无精神病史;

报考酒店管理专业的考生,要求无心脏病、高血压等慢性病史,无腰椎病变,本人及家人无精神病史;

报考烹饪与营养教育专业的考生,要求身体正常,无心脏病、高血压等慢性病史,无腰椎病变,本人及家人无精神病史。

第十二条报考本科专业英语的考生,须参加各省市组织的外语口语考试并通过(未组织外语口语考试的省份除外),高考英语成绩须达到90%以上。

第十三条报考软件工程(实验班)、金融(实验班)、旅游管理(博雅实验班)的考生,英语成绩必须达到110(含),数学成绩必须达到100(含);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全英语教学实验班)的考生,英语成绩必须达到110(含);报考汉语言文学(师范专科)、英语(师范专科)、初等教育(师范专科)、学前教育(师范专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师范专科)、应用心理学(师范专科)、科学教育(师范专科)的考生,成绩必须达到90分以上。

第十四条除特别说明外,不设单科限制。

第十五条除小语种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外,我校所有专业学生入学时只进行英语授课,部分专业课采用英语授课。

第十六条高考填报我校美术专业必须通过本省美术专业统考并取得本科层次证书。报考本科专业的考生文化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投档线;

高考填报表演专业的考生须通过我校专业考试并取得批准证书,文化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投档线;

北京市高考报考音乐学(师范类)专业的考生,需通过北京市公办普通高校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作曲及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本科层次考试并取得证书,文化成绩需达到所招生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本科投档线。

第十七条学校预留普通本科计划的1%,主要用于调剂地方统考线上生源不平衡,解决同分考生录取问题。

第四章准入规则

第十八条学校招生实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收和监督”的录取制度,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学校根据各省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和调档分数线。录取时,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学校将根据生源情况和质量在相应省份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第十九条在志愿录取顺序中,学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不为第二志愿考生预留招生计划。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招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二十条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江苏省录取对入档考生采取“先评分后分级”的方式,选考科目成绩要求:BB。北京的“双培计划”严格按照分区、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从高分到低分,满足考生专业意愿。

除了以上,其他省份的招生采取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专业之间没有年级差异。

文理分省,对于分数相同的考生,文科生按语文成绩和综合成绩排序;理科生按数学成绩和综合成绩排序。

高考改革的省份不分文理,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对分数相同的考生进行排名。

当考生专业志愿不能全部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分数优先原则随机录取到计划不足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辞退。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招生时,单独计划或分本科及本科以下两个批次计划,且此类专业在招生后不得转其他专业。

如因各省录取批次调整导致录取原则发生变化,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告为准。

第二十一条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各类加分项目计入录取总分。

第二十二条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投档规则按各省要求执行,入档考生按我校录取办法执行。

1.设计与绘画专业录取方式

根据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成绩相同,按美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省统考成绩相同的,按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音乐学(师范)专业录取办法

根据高考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成绩一样,按语文成绩从高到低选。

3.表演专业的录取方式

采用学校考试成绩录取,根据学校考试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不分文理,统一排序。校考专业分数线相同,按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成绩相同的,按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高考分数的计分方法:文科用高考分数,理科用折算分数。理科高考转换分数=高考分数×(省美术控制线/省美术控制线)。

5.设计、绘画类专业不分文理科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按文理科排序;有文理科招生计划的省份,录取时按文理科排序。

第二十三条单招教师单招本科录取原则。

1.只招收具有北京市正式户口的中专、职高应届毕业生;

2.考生应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

3.所报专业与中等教育所学专业对应或相近;

4.符合《章程》第十一条规定的师范类专业的身体外貌和健康条件要求;

5.考生文化成绩须达到我校指定的单招单招教师本科分数线;

6.考生须通过学校相关专业单独考试,并通过考核;

7.根据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四条高水平运动队、少数民族预科生、内地新疆高中招生,按照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华侨、港澳台省省联合招生按照全国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根据台湾省高考学科能力测验成绩招收台湾省高中毕业生,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根据台湾省高考学科能力测验成绩招收台湾省高中毕业生有关事项的通知》(教信港, 澳台[2020]1号)和《北京联合大学招收台湾省高中毕业生简章》公布的录取办法根据2020年台湾省高考学科能力测试成绩,

第二十五条残疾考生按照《北京联合大学2020年残疾人单招单考录取办法》和《北京联合大学2020年残疾人单考单招录取办法》(面向港澳台)录取。

第二十六条录取结束后,学校将按教育部要求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站查询。学校根据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考生名单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学校印章,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录取通知书、资助政策措施等相关材料直接寄送给被录取的考生。被录取的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第二十七条新生应当进行入学条件体检和复试,艺术类专业和高水平运动队应当进行入学专业复试。如发现其不符合录取条件,在体检和复试中弄虚作假或不合格,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退回原籍。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八条学校学费标准为:普通本科专业4200-5000元/学年,艺术类本科专业8000-10000元/学年,师范类本科专业免学费,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中外合作办学)学费36000元/学年,物流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和交通工程(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具体地点和收费标准以实际为准

第二十九条毕业生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北京联合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文凭。

第三十条学校相关招生政策和招生结果将及时在招生信息网站上公布,考生可自行查询:招生咨询电话:010-64900915、64900013。

第三十一条学校以往关于招生工作的要求和规定与本章程有抵触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北京联合大学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