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中央民族大学MBA招生简章
深空间整理了2023中央民族大学MBA招生的相关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一、培训目标
1.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能够积极承担引领时代发展的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
2.了解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现代管理理论的新发展,全面把握组织的内外部环境,做出正确的管理决策。
3.具备战略思维能力、卓越的领导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运用创造性和变革性思维寻求商业问题的解决方案。
4.掌握较为广泛的现代管理知识和必要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有较强的分析和解决管理问题的能力,能够胜任企业和经济管理部门的高级管理岗位。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院校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并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过至少两篇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达到学士学位同等学力水平,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5.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65 438+06]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学习风格
学制2年,学习期2-4年,周六日上课。
非全日制原则上只招收定向考生,定向生的人事档案不转入学校。
第四,课程设置
公共核心课+专业课+选修课+实践课。
动词 (verb的缩写)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修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完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写作并通过答辩,经学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不及物动词学费
120000元/人,按学年分两期缴纳。
七、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工商管理非全日制考生应选择其工作或居住地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关于选择中央民族大学考点的基本要求,请参考中央民族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公告。
1.网上发帖日期:2022年10月5日至10月25日,每天9: 00至22: 00。(逾期不再补报,注册信息不修改)。
2.网上预报时间:2022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3.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请考生认真阅读教育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各报名点和中央民族大学的网上公告或通知。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写报名信息,但一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凡未按要求报名,误填网报信息,填写错误信息或填写虚假信息,导致不能参加考试或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免试者除外)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网上或报名点指定地点核对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发。网上确认(现场确认)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当地招生机构确定并公布。考生应按报名点的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八、初始测试
考生请于2021、12、18至12、27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采用A4格式白纸打印,使用过程中正反面不得涂改、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请考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密码、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等证件,避免泄露造成损失。
1.初试科目:①综合能力(数学、逻辑、写作)200分;②英语二100。
2.初试日期:65438+2022年2月25日(上午8:30-165438+下午0: 30,14: 00-17: 00)。
3.初试地点:以教育部和考点公布的通知为准。
九、复试
1.复试预计于2023年4月在中央民族大学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复试形式一般为面试+笔试。
3.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英语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含笔试和面试)。
4.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必须尝试本科两个专业。
5.复试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状况。不合格者取消复试和录取资格。
X.准许进入
在教育部招生政策的指导下,综合考虑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试成绩和身心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非全日制考生需签订定向就业三方协议或单位出具同意定向就业证明。
XI。其他解释
1.2023年MBA非全日制专业硕士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不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不招收“双少”考生。
2.2023 MBA非全日制专业硕士新生在海淀校区就读。
3.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不指定参考书目,不提供历年考题。
4.考生申请硕士学位及其所在单位出现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如果考生因此不能复试或录取,就要自己负责。
5.在整个招生过程中及招生结束后,我校将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多次审核,凡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录取或学籍资格。
6.其他未尽事宜按《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及我校研究生院相关通知执行。如我校发布的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有冲突,我校将遵循教育部最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