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干部成长问题的办法
其次是“三个培训”:一是做好岗前培训。岗前培训是对大学生干部的入门性专业培训,也是对消防部队专业工作的常识性培训。随着灭火和部队建设专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只有掌握一些必要的专业知识,了解灭火的基本程序和技能,才能迈出第一步。大学生干部和成长中的干部最大的区别就是缺乏部队生活的历练和经验。如果一入伍就被安排到重要岗位,他们会感到无助和无力,所以在上岗前对他们进行培训是非常必要的。培训形式以带兵基层为主,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或3个月或半年。带兵期间,带兵实行“五同”“六到位”。部队结束,单位党组织会做出鉴定,符合条件的就“上岗”,不符合条件的可以延长部队时间。广西总队规定,每年接收的地方大学生干部必须在基层工作两年。事实证明,这对地方高校学生干部今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符合地方高校学生干部的成长发展规律。二是做好在职培训。梧州支队清醒地认识到,在职培训是当地大学生干部了解消防工作的再培训和补充。近年来,支队除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总队培训外,每年还至少举办三次干部在职培训(在职教育)。曹德利大队长等支队领导分别就部队管理、政治工作、执勤战备、后勤保障、防火执法等内容进行了授课。根据他们丰富的工作经验。支队充分利用民警轮训或在职教育,指导地方大学生干部实践、总结、提高。同时,支队领导非常重视利用各种机会言传身教。自2006年支队配备中队队以来,党委有意识地把地方学员和成长干部搭配起来,优势互补,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互相提高。三是有计划地安排高校培训。大学训练的本质是正确处理“造血”和“输血”的辩证关系,在原有基础上重新学习和提高。大学生干部入伍后的3至5年,要有计划、分层次地送到军队院校进行补充培训,最大限度地发挥原有优势,增强发展后劲。
最后是“一个标准”:大学生干部在身体素质和军事技能上要达到最基本的标准。大学生干部入伍后,因为从事的是一种特殊的职业,在身体素质和灭火技能上也要有基本的标准。目前,全国消防部队的地方大专生从警时间一般为四到五个月,主要进行单兵徒手队列训练、常见消防个人装备训练和消防监督业务理论学习。应该说,这只是一个从普通人到军人转变的“入门”教育。掌握这些内容远远不能满足基层第一岗位的需求。此外,大学生入伍,有的单位规定必须参加消防专业技能的专业培训,取得本专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才能成为正式警察。在身体要求上,要严格按照应征公民的身体标准,以入伍后能适应拟任职位需要为原则,做好各项体能训练和技能训练,达到最基本的要求。具体而应重点突出,区别对待,灵活掌握。与大学生干部相比,成长干部最大的劣势是在文化知识上缺乏系统的学习,基础相对较差,这是成长干部自己必须清醒认识到的。但在长期的灭火工作中,成长中的干部积累了大量的基层经验,应对一般火灾、应急救援任务和基层工作是没有问题的。然而,要打赢未来复杂的灭火,科学地开展消防监督和应对各种社会救援任务,仅仅依靠过去的经验和“低头看烟头,抬头看线头”的简单方法,远远不能适应形势快速发展的需要。因此,我们还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成长中的干部必须树立学习的观念。为提升成长干部的学习理念,梧州支队多次以主官会议的形式进行动员。在基层主官会议上,支队长曹德利强调,面对日新月异的形势,成长干部要迎头赶上,在不恰当的时机抓住各种学习机会,牢固树立随时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更新科学文化知识和消防业务理论,时刻关注消防领域最前沿的知识。支队的动员对于增强成长中的干部的学习观念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是加强成长干部培训。2006年以来,梧州支队制定了3至5年成长干部学习计划,严格按照计划组织实施,严格按照规定的录取条件和比例要求选拔培养对象。重点培养有多年基层工作经验、有发展前景的干部。在支队领导的鼓励下,各基层大队在完成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积极鼓励干部参加函授、夜校或脱产学习。曹德利支队长还亲自指导正在脱产学习的干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尽可能解决他们在福利待遇、家庭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真正让他们安下心来学习。
三是发挥驻院院校教育资源优势。梧州支队积极鼓励在职成长干部到地方院校参加文化学习。在支队领导的直接关心下,2006年以来,支队30多名成长干部积极参加清华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武警学院、驻地高校、党校、夜大、研究生脱产或函授学习,为提高自身素质发挥了积极作用。成长干部普遍意识到自己与大学生在知识水平、思维方式、理论水平、专业技能等方面的差异。大学生干部也意识到自身实践经验的不足和官兵关系。所以总体来说,大学生干部和成长干部可以互相理解,互相学习,互相配合,互相促进,达到相得益彰的效果。
要充分发挥高校学生干部的专业特长和知识优势。他们带着一技之长进了部队,但有的领导过于看重他们的专业特长,急于把他们放到消防监督、装备维修等技术岗位上,“一任定终身”。这样做必然导致这些人才的专业素质单一,未来的路会越走越窄。而且在干部的安排和使用上,存在某个岗位高学历人才扎堆,有的岗位空缺的现象。需要注意的是,未来消防和应急救援需要多种专业技术共同作战,各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演练在消防和社会救援中广泛应用。这种情况下,单一类型的专业人员显然难以适应要求。随着大学生干部参军比例的提高,他们必将成为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着力拓宽干部成长之路,全面培养他们。
1,优化领导结构
优化领导结构直接关系到得其人、用其人,是消防部队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第一个环节。成长中的干部在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要不断向大学生干部多请教,多学习他们的长处,多学习他们的知识,弥补他们的不足。各单位在搭配团队时,要根据大学生和成长干部的不同特点和各自的优缺点,有意识地合理搭配,真正做到优势互补,“1+1 >;2”效果。成长干部领导在基层工作时,要让大学生副职干部大胆闯,大胆试,做到“他们在前面做,我们在后面看”,事后提出坦诚中肯的意见,真正让他们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成长进步。同时,要多征求大学生干部对部队建设长远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2.完善岗位交流制度。
梧州支队高度重视通过岗位交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2006年以来,该支队深入领会总队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精神,严格按照“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标准,统筹考虑、合理安排,加强对干部交流轮岗的宏观调控,突出干部“能上能下”、“相互交流”机制。进一步加大制度创新、完善和落实力度,建立贯穿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管理和监督各个环节的机制。支队在选拔大(中)队主官时,会根据干部部门的考核结果和官兵的认同感,有意识地对在某单位工作两年以上的干部按照岗位交流制进行轮岗。7名长期从事消防工作的同志被调到指挥部,3名在政工部门的同志被调整到消防岗位,5名机关干部被派到基层担任主官,3名中队长被提拔到大队领导岗位或机关任职,形成了“能者上、平者下、庸者下”的良好氛围,进一步调动了干部的积极性。
3.完善复合型人才培养机制。
复合型人才包括知识复合型、能力复合型和思维复合型。这个特点决定了每个人都要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对此,军队各级要有意识地培养既懂政治又懂军事、既懂指挥又懂专业技术的复合型人才。因此,要在大学生和成长干部之间进行指挥与技术、军事与政治、机关与基层、防火与灭火等岗位的交流,不断优化综合素质结构,培养懂技术、会指挥、会管理、有过硬文笔的复合型人才。这样才能形成一人多能、一人多能、人尽其才的良好氛围,从而充分发挥干部的各方面才能,促进其全面发展。同时,可以有目的地培养和树立成长干部和大学生干部的典型,通过典型人物事迹的宣传和激励,努力使这两类经历不同的干部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成为榜样和学习的标准。在部队也会有很好的效果。同时也是对那些大学生、成长干部、落后干部的一种鞭策和提升,让他们在消防部队建设中发挥出应有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