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的住房政策

长沙住房政策如下:

一、限购区域

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

第二,没有资格买房的人

1.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

2.本市户籍未婚成年人限购区域内有1套及以上住房。

3.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

4.在学校集体户口落户的大学生。

5.投靠成年子女不满2年的父母不能单独购买。

6.未成年人不能单独购买。

二、能买首套房的人

1,本市户籍家庭。

2、本市户籍成年未婚。

3.父母投靠成年子女2年。

4.在本市有稳定就业且无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应连续缴纳24个月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

5.由市外迁入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已在本市稳定就业且落户满1年,或在本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满24个月。

6.a、B、C、D人才。

7.军人购房,包括入伍地、原籍、服役地在长沙,专业和退伍军人直接落户长沙。

第三,能买两套房的人

1.本市户籍家庭在限购区域有1套住房的,自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之日起满四年。

2、甲、乙、丙、丁类人才,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满4年后。

3.军人购房,包括入伍地、籍贯和服役地在长沙,专业和退伍军人直接落户长沙,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满4年。

备注:

1.直系亲属赠与不受限制,但赠与人4年内不能买房。

2.离婚后,任何一方在2年内购房的,夫妻双方拥有的房屋数量按离婚前家庭总人数计算。

长沙首套房贷优惠政策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中国城镇居民购买1住房享受房贷利率优惠。

1.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的,可享受契税税率下调至1%的优惠。

2、暂免征收印花税和土地增值税。

3.房贷利率下限可扩大至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首付比例下限可调整至20%。

4、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各档次利率分别下调0.27个百分点。

5.如果买方出售已购买2年以上的普通住房,买方无需承担营业税。

6.购房者购买的普通住房免收房屋登记费,买卖存量房免收房屋过户费用。

7.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住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房,住房较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8.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时,较低首付为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首付下限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