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经贸复审的时间和要求
根据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现印发我校2016研究生复试标准及相关要求。
一、复试标准
首次报考我校且成绩达到我校复试标准(点击查看)的考生,应在规定日期来我校复试。不符合我校复试分数线者,不具备复试资格。
已经参加过复试的同学,不需要参加本次复试。参加英语学院欧盟口译项目选拔的考生,要查看英语学院的相关复试安排。
我校不再发书面“复试通知书”。
二、复试规则
1,差额重新审核。具体差额比例将根据复试考生综合素质确定。
2.复试具体形式以各学院复试计划为准。
三、复试方法和内容
复试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以学院复试计划为准。复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包括专业综合知识和英语听说能力。
同等学力考生需修(写)两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专业本科课程,以学院计划安排为准。
四、复试程序
复试安排在3月23-27日(请查看学院复试计划,如有调整学院会通知)。具体程序如下:
1,复试资格审查。
具体时间地点可在各学院复试计划中查询。
2.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网上打印截止时间为2065438+65438+2006年3月25日07: 00):
A.应届毕业生:①准考证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有效学生证原件(4年内完成报名)④复试报名表及体检表(点击打印,20日开启,需提前安装pdf阅读器);
B.往届本科毕业生:①准考证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学位证书者应在资格审查时说明)④复试报名表、体检表(点击打印,20日开启,需提前安装pdf阅读器);
C.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本科毕业生):①准考证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在公开出版物上发表的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习1项以上。
外科论文原件及复印件④毕业证书(或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⑤复试报名表及体检表(点击打印,20日开启,需提前安装pdf阅读器);
D.为本科定向或委托培养毕业生的考生,须提供原培养单位和委托培养单位允许其继续攻读研究生的证明原件;研究生需提供所在学校培训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说明文件。
3.参加复试。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准考证、复试报名表等材料到学院指定的等候地点按要求参加复试。具体流程由学院决定。
4.复试结果会尽快公布。
5.体检。
地点:我们校医院。
时间:3月24 ~ 26日,详见各学院复试计划。
体检费用:详见体检相关通知。
凡未按时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机会。
6.其他事项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如尚未向我校提交资格审查表,须于3月24日前提交至我校诚信楼801研招办。
一些在申请阶段对自己学历有疑问的同学,应该尽早认证,以免影响后期的正常录取。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