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体检有乙肝会被公布吗?

你不用太担心。学校会考虑你的个人感受,不会报。

2009年2月29日,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明确表示,有关部门拟于近期取消录用体检中的“乙肝五项”,不允许举办者强制体检。同时,明确禁止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入学和就业的限制性条件,切实保障乙肝病毒携带者入学权利。中新社发海·。

中新网3月3日电据中国政府网消息,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取消了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发〔2003〕3号附件)中关于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报考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糕点技术、西餐技术、烹饪与营养、烹饪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的限制。取消“乙肝五项”检测和HBV-DNA检测。通知全文如下: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厅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就业体检项目,维护HBsAg携带者招生就业权益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2065 438]12号)要求,现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取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教发〔2003〕3号附件)中关于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报考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糕点技术、西餐技术、烹饪与营养、烹饪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的限制。

二、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即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的检测,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乙肝病毒核心抗体和乙肝病毒脱氧核苷酸检测等。,俗称“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检测作为体检项目。如果患者转氨酶正常,则不做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以进一步确诊。

三。研究生招生体检应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进行。

四、请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据此规范招生体检表格的内容。

五、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将本通知转发给本地区各普通高等学校和研究生招生单位。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教育部办公厅和卫生部办公厅

201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