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网贷相关法律风险有哪些?

一、学生网贷相关法律风险有哪些?首先,借贷是一个人是否合法,这是他最大的风险;其次,把借来的钱收回来也是他的风险;更何况他的不操作,非法催收贷款,都是有风险的。大多数正规的网贷平台也推出了针对大学生的贷款渠道,并且确实遵守了相关法律法规。(1)校园网贷平台运营和收费的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为订立合同提供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六条规定,行纪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二)投资人与借款人之间借贷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9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2)《合同法》第22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关于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超过这个限度,多余的利息就不受保护了。第10条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形成的借贷关系,应当认定为无效。第11条规定,出借人明知借款人借钱进行违法活动,其借贷关系不受保护。第13条规定,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有真实意思保证债务履行的,应当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约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法》第198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时,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四)国家鼓励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规定,国家鼓励各类社会中介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辅导、企业诊断、信息咨询、市场营销、投资融资、贷款担保、产权交易、技术持有、人才引进、人才培训、对外合作、展览销售等服务。(2)2065 438+00年5月4日《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第三十六条明确提出: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领域,发起设立金融中介服务机构。(3)13年6月《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意见》第六条第16段提出,构建安全可信的信息消费环境。大力推广身份认证、网站认证、电子签名等网络信任服务,推广电子营业执照。推进互联网金融创新,规范互联网金融服务,开展非金融机构支付设施认证,建设安全可信的移动金融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多层次支付体系发展。推进国家基础数据库、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其他数据库的协调,支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上所述,学生网贷的意外占大多数,所以相关法律要求学生网贷的形式必须符合相关规定才能进行校园贷,为学生提供选择性贷款,对于缺乏社会经验的大学生来说是更好的保障,但学生也要有一定的自制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