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大学航海学院的发展历程-
1921年2月,“福建私立集美学校”总校名称成立,分教育部(含中学、水产、商科)、师范部、女子部、小学、幼儿园。
1921年9月,水产部与商业部合称“集美校业部”。
1924 1水产部更名为“集美学校水产部”。
1925 6月5438+10月,渔业系改为“集美学校高级渔业与航海系”,招收一年制初中学生,学制五年,渔航并重。
1926年5月,陈嘉庚从法国购买了一艘载重274吨的拖网渔船,并将其命名为“集美二号”。它是中国第一艘拖网渔船,也是当时中国最大的渔船。
1927年3月,部改为校,校名为“私立集美高级水上航海学校”。
1932九月建立新学制,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三年,开始编制一批高中生。
1935年春,学校名称变更为“民办集美高级水上航海职业学校”。
1937 12因日军入侵,学校迁至安溪县官桥镇。
1938 1集美所有中学迁入安溪文庙合并办学,命名为“福建民办集美联合中学”,水上航海职业学校改为水上航海。
1939年2月,水产、航海、商业、农林脱离“联合中学”,定名为“福建民办集美职业学校”,迁至大田县城关。
1939 10职业学校因日寇轰炸,撤至大田城外玉田村上课。
1941年8月成为独立学校,恢复原名“私立集美高级水上航海职业学校”(简称“集美高水”)。
1942年8月,为方便闽南沿海各县学生,集美高水迁至安溪县城南街道王天祠堂。
1944年2月,福建省教育厅因集美高水设备完善(1946年3月学校迁至莆田县),委托省水产职业学校托管。)
1945八月抗战胜利后,学校从安溪迁回集美原址,但原校舍在侵华日军的轰炸下损毁严重,学校逐步修复了校舍。
65438年9月到0947年9月,学校分钓鱼和航海两个专业,但钓鱼系只办了一届就关门了,学校主要办航海。
1949年9月23日,集美解放。
165438+10月28日,国民党军机轰炸集美,校舍损毁严重。学校搬到后溪夏店市场借私房继续。
6月1950学校迁回集美原址。
1951年1月教育部批准成立“福建民办集美水产商人学院”(简称“集美水师学院”),由“集美高水学院”经办,招收高中毕业生,开设驾驶专业,学制三年。
1951 8月“集美水院”独立成立。
位于惠安崇武的福建省立水产职业学校并入集美高水。
9月经教育部批准,1952,“集美水院”与厦门大学航海专业系合并组建“国立福建航海学院”(简称“福建航海学院”),学校设在集美。
位于福州马尾的福建省高级航空机械商船职业学校航海系并入集美高水。
新成立水产养殖系,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三年;此外,还增加了“航海工作者子女速成班”(简称“速班”)。由于教育水平参差不齐,研究周期为四年。航海专业大一停止招生。
1952 12经福建省教育厅批准,学校名称变更为“福建省同安民办集美水上航海学校”。
1953 165438+10月“福建海事高等专科学校”并入大连海事高等专科学校,由上海海事高等专科学校和东北海事高等专科学校合并而成。
9月,1954,新增轮机工程专业。培养目标是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三年。
1955 2月22日,农业部、高教部、交通部联合决定,集美水上航海学校保留民办,渔业、水产养殖、轮机工程三个专业由农业部指导,毕业生分配。航海专业在交通部指导下,毕业生分配。
6月30日,1955,经福建省教育厅批准,学校名称变更为“福建省厦门市民办集美水上航海学校”。
1955秋季恢复航海类专业招生,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改为四年。
从65438年到0956年,学校经费全部由国家支付(解放初期,学校经费主要由陈嘉庚负责,也有一部分由国家补贴)。
1957 1集美水上航海学校划归渔业部和交通部领导。
1957秋季,四个专业27个班,学生人数达到1196,是建校以来最多的一年。
1958年3月,经陈嘉庚提议,并经中央和省有关部门同意,集美水上航海学校分为两所,分别命名为“福建省厦门市私立集美水上学校”(学校迁至新校址,由水产部领导)和“福建省厦门市私立集美航海学校”(仍在原址,由交通部领导)。
6月1958交通部委派集美海事学校给福建省交通厅领导。
1958秋季新增“船舶管理”、“汽车技术运用与修理”、“道路与桥梁”三个专业,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四年。
1960年春,经省委批准,省交通厅决定在集美航海学校的基础上建设“福建交通学院”,开始招收“汽车技术运用与修理”和“公路桥梁”两个专业大专班,学制两年。
8月,1960,集美海事学校汽车、公路两个陆上专业,分配到“福建交通学院”,迁到闽侯县贞丰。
1960秋季集美海事学校新增“船舶建造”和“船舶水工建筑”两个专业,招收初中毕业生,学制四年。1961年1月“船舶水工建筑”专业改为“船舶机修”专业。
1961年1年10月27日经省交通厅批准,学校名称变更为“福建集美航海学校”。
2月,1962,“福建交通学院”停办,中专两个专业并入“集美航海学校”。学校有六个专业(驾驶、轮机、汽车、公路、船体修理、船舶机修),均为四年学制,851学生。
1962秋季取消“船体修理”和“船舶轮机修理”两个专业,并入轮机工程专业。公路专业停止招生(该专业将关闭至7月最后一名学生毕业1965)。
1963年8月,集美航海学校回归交通部领导。
1964年6月,学校名称变更为“集美航海学校”(延期至1978年2月变更为大专)。
1964年秋季停止汽车专业招生(该专业关闭至1967年7月最后一名学生毕业)。
6月1965交通部委派集美海事学校给广州海事局领导。
1965秋,集美海事学校附中广州海事学校两个班。
“文革”开始于1966年6月,学校被关闭,处于瘫痪状态。
9月1968,军宣队进校。
1968 10宣传队进学校。
1968 11集美航海学校“革命委员会”于10月成立。
1970年5月20日,福建省革委会决定撤销集美海事学校,并入厦门大学。
8月,1970,除34名教职工留在厦门大学海洋系等单位外,其余100余人被调往市区等地的部分中小学、企事业单位。1972年初,厦大航海专业搬到原集美航海学校,开始举办短训班。
1973年2月,在海事专业基础上,组建厦门大学海事系。
1973 7月17国务院科教集团将厦门大学航海系改为集美航海学校。
1973年9月,集美海事学校复课,隶属交通部远洋运输总公司。
1973秋季首次招生,包括工农兵,开设驾驶和轮机工程两个专业,学制均为两年。
1974秋季新增英语教师班,学制两年。
1975秋季新增“船舶电工”专业,学制两年。
1976 10全校师生欢庆粉碎“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的伟大胜利。
1978 65438+2月28日,经国务院批准,集美海运学校升格为集美海运学院,仍受交通部远洋运输局领导。
1979 5438+0年6月,开设大专班,招收高中毕业生,开设驾驶、轮机、船舶电气三个专业,学制均为三年。
1979年7月开始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
1979 10交通部决定集美航海高等专科学校由交通部直接领导。
6月65438+7月0980最后一个中专学生毕业,中专结束。
1983年8月,专业部改为系,航海部设置驾驶专业,轮机部设置轮机工程和船舶电气两个专业。
1984秋季,试点五年制大专班,招收初中毕业生。
1986年8月,船舶电气工程系成立,原船舶电气工程专业划归本系。
1986年9月,集美航院夜大成立,船舶电气管理专业,学制三年半。
6月1987成立集美航海学院校友会,组建第一届理事会。
1987秋季电气工程系新增“船舶通信与导航”专业招收高中毕业生,学制三年。
5月1989,11,国家教委正式批准集美航海高等专科学校转制为集美航海高等专科学校。
1989年8月,新建的学院分院开始使用(分院面积163亩),电气系迁入分院。
9月1989,11日,“集美航海高等专科学校成立庆典”举行,交通部任命的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宣告成立,学院正式挂牌。
1990年3月交通部任命集美海运学院院长。1991 8月,轮机部搬迁至分公司。
1994 4月21为适应航运业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经交通部教育司批准,学院正式成立国际航运管理系。
1994年6月2日,经交通部教育司同意,撤销航海系、轮机电气系,保留航海系、轮机电气系,新设电气系。
6月30日,1994,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国家教委正式批准授予我院“远洋船舶驾驶”和“轮机工程管理”专业学士学位。
1994 10 6月21经国家教委批准,“集美大学”与集美雪村五所高校正式成立,我院仍保留“集美航海高等专科学校”的名称和法人资格。
1998 2月16经国家教委批准,我院原“工业电气自动化”和“无线电技术”两个专业升格为本科专业,专业名称改为“工业自动化”和“通信工程”,从1998开始招收本科生。
7月1998,1,学院通过了国家海事局《高等学校船员教育培训质量体系》的全面审核,取得了合格证书。
1998年7月6日,交通部与福建省正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集美航海高等专科学校划归福建省管理协议》。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撤销集美海事学院的设立,并入集美大学,成为集美大学海事学院。
1998 12 19省委宣传部任命集美大学航海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学院实质性并入集美大学。
6月5438+10月65438+2007年5月,为把集美大学水运学科打造成国内外知名学科,把集美大学建设成为我国高素质海员教育培养的重要基地,福建省人民政府、中国人民* * *和交通部* * *成立集美大学水运学科及相关实验室,保持优势。支持学校建立福建省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达到全国先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