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有哪些创业补贴项目?
对低收入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以及残疾且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在所在学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证明材料、学籍证明复印件等。对于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享受低保、有残疾、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有残疾人的贫困家庭、极度贫困的给予帮扶支持)。
申请材料先由毕业生所在学校审核并公示,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补贴资金支付到毕业生社保卡银行账户。
职业培训补贴
对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参加培训的高校毕业生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基本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社会保障卡,政策申请者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等材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将培训补贴支付到申请人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或个人信用账户。
社会保险补贴
对离校后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基本身份证明、灵活就业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人本人社会保障卡的银行账户(或其他银行账户,由申请人自行选择)。
一次性启动补贴
对首次开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创业津贴。
补贴标准和申请流程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财政部门确定。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申请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