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医药卫生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政策解读
(1)学校名称:云南医药卫生职业学院
(2)国家标准代码:14649
(三)学校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具有独立颁发专科学历文凭和专科学历文凭的资格。
(4)学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海屯路296号(昆明校区)、昆明市安宁职教园麒麟路19号(安宁校区)。
二、学校概况
云南医药卫生职业学院创建于2018,由云南韩文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是教育部批准的以云南经济管理学院医学院为基础的全日制高等医学院校。
学校环境优美,空气清新,四季有树,鸟语花香。学校占地268亩,建筑面积16.86万平方米。有现代化的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标准田径场、先进的医学和医疗技能培训中心、现代图文信息中心、生活馆、百草园、学生公寓、职工宿舍、食堂、超市等完整的教学和生活设施。基建投资4.57亿元,教学科研仪器价值4500多万元。2020年,学院已开始在安宁职教园新建学校,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招生规模。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的专任教师占50%,研究生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占48%,双师型专任教师占58%。学校积极引进各大高校、医院的知名专家、教授、主任医师、博士开展教学科研。学校通过科学研究来提高教学水平。至今已获得国家级奖励8项,省级奖励14项,云南省教育厅科研基金项目17项,学术科研基金项目7项,授权专利6项,产学研项目12项等科研成果。学校师生在国家级和省级比赛中获得了一系列奖项和荣誉。
云南医药卫生职业学院有五个系。学校现有17个专业,包括口腔医学(临床医学)、临床医学(临床医学)、针灸推拿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医疗美容技术、护理、中医、康复治疗技术。此外,在三年大专期间,学生可以同时学习高考相关课程,在大三下学期参加云南省高考统一考试。考试合格者,可在省内本科院校继续学习两年,取得全日制本科毕业证书。
学校拥有71个实验实训室,包括专业基础实验(实训)中心、口腔医学实验(实训)中心、护理实验(实训)中心、药学实验(实训)中心和临床微生物实验室、临床分子生物学实验室、药物分析实验室等多个实验室。学校奉行医教合作、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办学理念。积极发展校外实习基地,签订校企合作协议。学院拥有昆明市五华区人民医院(非直属医院)、云南省博雅医院(附属医院)、昆明市第二人民医院、昆明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石林天齐医院、安宁新湖医院三所教学医院,以及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等45所实习医院。云南白药集团、修正药业集团、鸿翔一心堂药业等实习企业32家,昆明鼎美义齿制造有限公司等产教融合基地3个,昭通市精神卫生中心、芒市康虎医院等就业基地4个。为学生的实训、实习、就业提供了可靠的保障,现已形成“校院融合、医教融合”的办学特色,在同类院校中独树一帜。
学校服务定位:立足云南,面向基层,服务云南省生物医药产业、大健康产业、养老产业发展,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培养具有基本医疗卫生理论,精通医学、医药、技术、护理、管理等应用知识和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够服务于基层医疗机构,包括城乡社区卫生机构、妇幼保健机构、老年康复医疗机构、医药企业、康复度假机构等。,并从事康复医疗技术、老年护理服务与管理、健康护理服务等。
办学层次定位:优先发展三年制和五年制高职教育,形成合理的多层次办学格局,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学校学科结构定位:以医、药、卫、护为主,理、管等学科协调发展。
学校培养模式定位:以通识教育为基础,以专业培养为重点,以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为重点,突出培养强基础、强技能、高素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型人才的特色。
第三,组织
学校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领导班子组成。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讨论决定学校招生工作的重要事项。
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教育部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政策。执行学校招生章程和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决定。
(二)根据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和实施省级和专业招生计划。
(三)组织学校招生宣传工作,做好招生信息服务和咨询工作。
(四)负责招生工作,协调和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核新生入学资格。
四、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专业设置、学生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招生计划。云南医药卫生职业学院2020年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动词 (verb的缩写)录取原则
(一)招生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组织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专业志愿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充分尊重考生志愿,不存在专业“级差”。专业志愿相同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的情况下,服从专业调剂的转入空缺专业录取;不服从调剂者,予以辞退。
(三)落实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或减分政策。
(四)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健康委、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统一体检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和各种弄虚作假的学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5)省级招生办未将考生电子档案录入我校的,我校不予接收。
(六)凡发现高考提供的录取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并报省教育厅核准备案,退回原高考报名学校和居住地。
六、毕业证书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授予教育部备案的云南医药卫生职业学院全日制毕业证,学历被国家承认,享受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待遇。
七。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生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云南省政府奖学金(6000元/生);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4000元/生);国家一等助学金(3800元/生);国家二等奖助学金(2800元/生)。
(2)中国新生奖学金:2000元/生。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执行,最高额度8000元/年。
(四)丽江专项扶贫资金:具有丽江户籍(一区四县),在丽江市普通高中就读并具有正式学籍,2020年高考就读云南医药卫生职业学院的学生,按照录取分数线高的原则,每年资助15人,项目连续三年,45人。学生在云南医药卫生职业学院享受免学费、免住宿、免书本、免军训。
八、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
专业收费标准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九。其他事项
(1)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
(二)本章程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或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X.联系信息
邮政编码:650106
招生电话:0871-68314772
传珍:0871-68314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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