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保险研究排行榜
为更好地选拔成绩优异、创新意识强的优秀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推荐录取研究生(含直属博士生)办法公告如下。
一、接收条件
(一)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
(二)对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突出,创新意识强;
(三)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
二、接收程序和复试录取
(1)申请人应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免试服务系统”(/tm),填写个人信息,填报我校相关专业志愿。
(2)学院在收到申请后24小时内,对申请人的综合条件进行审核,并向审核通过者发出《复试通知书》。
(3)报考人员应在接到我校《复试通知书》后24小时内确认,并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专业复试。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侧重于理论基础、科研潜力、专业技能和创新潜力的综合考核,各学院将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具体的复试办法和要求。
(四)院校根据申请人的复试成绩、学科背景等综合情况。,决定是否发出《录取通知书》;申请人必须在收到“等候入学通知书”后24小时内予以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接收“接受我院录取通知书者”。学校将拟录取学生名单在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教育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