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大学生可以结婚吗?
民国的大学生可以结婚。
根据《中华民国民法》1930规定,结婚最低年龄男性为18,女性为16。可见婚姻在大学是存在的。
但在1920,河北省教育厅厅长沈发布了一个关于结婚年龄限制的指示——《关于男女生结婚年龄限制的指示》,用来减少结婚对学生学业的影响。指示一开始就明确指出,早婚对个人体质和民族兴衰危害极大。为了杜绝早婚带来的不良影响,专门规定“中小学男女生未满18周岁不得结婚。如果学校不接受已婚学生作为榜样,
关于男女学生结婚年龄限制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