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学100学时被1创新学分替代。证明材料怎么拿?

流程如下:

信用替换和兑换流程:

(1)各二级学院照常进行研究生资格考试。

(2)各二级学院填写《学生素质教育学分汇总表》,经公示确认后,实施学分替换。

(3)学生选修课学分、素质教育必修学分、就业指导和创新创业学分可按“替换交换原则”中的(1)进行替换,无需学生申请,由二级学院直接先行替换。

(4)符合《置换交换原则》第(2)项和第(3)项,并希望冲抵相应课程的学生,应填写《学分置换申请表》,于6月22日前提交至二级学院。二级学院根据学生申请进行二次审核,审核通过后上报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名单。

(5)学生替换和交换的失败课程成绩不会被修改,二级学院打印研究生成绩文件表时不显示失败课程成绩。

(6)二级学院应在毕业生花名册备注中注明学生换证、换证情况,填写《学分换证、换证汇总表》并加盖《学生素质教育学分汇总表》印章,报教务处备案。《学分替换申请表》及相关汇总表与各二级学院毕业审核材料一同保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