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的大学GPA是多少?
大学绩点不仅是国际通行的学生学习成绩评价体系,也是综合评价学生在大学整个学习阶段课程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自从1985我国开始提倡实行学分制以来,人们对学分制的讨论和研究比较多,而忽视了对绩点制的讨论,从而影响了学分制的顺利实施。本文分析研究了国内高校采用绩点制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并在与美国高校实行的绩点制进行比较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一个国际通行的学生学习成绩评价体系——GPA已经在北京大学全面实施。6月3日,北京大学教务处决定,学生自2002级起所修的所有课程(2002级之前的学生仍按各系制定的规则执行),由计算机自动完成学生成绩的GPA计算,并计入成绩单。教务处已将这一机制写入《大学生学籍管理细则》。早在1999,GPA就已经被用来衡量学生的学习质量。这几年这种方法逐渐被大家了解和接受。平均学分的换算方法是将各科成绩乘以学分,再除以总学分。分数和积分的换算如下:90-100积分= 4.0;85-89分= 3.7;82-84分= 3.3;78-81 = 3.0;75-77分= 2.7;72-74分= 2.3;68-71 = 2.0;64-67分= 1.5;60-63分= 1.0;60岁以下=0。如果一学期修三门课,英语3学分(4分),历史3学分(2分),物理3学分(3分)。
那么GPA就是(4×3+3×2+3×3)÷9=3。为了让GPA准确评价学生的学习情况,教务处还规定所有课程大致符合正态分布,并再次强调优秀率(85分以上)原则上不超过20%,不合格率(60分以下)为1%-10%。在输入成绩之前,每个系的教务人员都要检查成绩的分布情况。如果偏离太远,他们应该将分数提交给该系负责教学的院长/主任,并要求教师对分数进行微调。另外,作为全校学生的必修课,普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的成绩应该更符合学校给出的分配,这对于GPA评价的公平性尤为重要。绩点是大部分高校研究生送考时的必要条件。一般来说,要求平均绩点达到2.8以上才能参加研究生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