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局对大专生有哪些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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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利用我校优质教育资源,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在不影响我校正常教学的情况下,可根据社会需求和学校条件,接收部分进修生。为加强对进修生的管理,根据上级教育部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
第二章报考条件第二条原则上只接受单位推荐的人员来我校深造。第三条受训人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无违法违纪经历,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无精神病、癫痫、麻风病等传染病。
3.
第三章申请程序第四条进修生持派出单位介绍信与学校教务处联系,确定继续深造的专业或课程及继续深造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