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返乡创业补贴政策
为大力推进“双创”工作,加大对创业企业的支持力度,营造良好的创业环境,现将嘉峪关市申请创业补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的类型
1,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毕业后5年内初次创业,符合连续经营1年以上、带动就业5人以上、签订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条件的,可给予每户一次性定额补贴。
2.海归创业补贴。对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等返乡人员创办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农业补贴政策扶持条件,吸引当地富余劳动力30人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3.创业补贴。对离校两年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如贫困劳动力、退役士兵、农民工等返乡创业人员。
4.孵化初创企业的补贴。对进入省级及以上示范基地(园区)创业就业孵化的小微企业,符合取得营业执照6个月以上、36个月以下,带动3人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条件的,可给予每户一次性定额补贴。
二、受理日期
2020年6月30日-2020年6月65438+2月1
3.申请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退休证或退职证复印件、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营业执照复印件(注册法人必须是本人)、个人真实性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