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生就业补贴

广州市大学生就业补贴如下:

广州市应届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标准为每人一次性补贴3000元。详情请参考正文。

补贴对象:

合格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除外)。

补贴期限:

可任意处理的

补贴标准:

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此项补贴不得与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公共就业服务岗位补贴、高校毕业生到内资企业就业补贴相叠加。

应用条件:

1,劳动者到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者到乡镇(街道)、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1年以上;

2、就业属于毕业后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毕业年度毕业生和按发证时间2年内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毕业前时间不计入申请补贴时间);

3、按规定在同一单位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

大学毕业生

指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博士毕业生。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毕业生,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境外高校毕业生,指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年度学生”的定义可以参照该条解释。

大中专毕业生从事劳务派遣工作,参保单位和用人单位应同时符合基本用工条件。

4.补贴申请应在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1年内提交。

申请材料:

1,毕业证(核实后退回);

2、劳动合同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服务基层项目的服务协议或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或用人单位出具的书面说明);

3.属于劳务派遣单位的,按号文件规定提交材料。粤社规[2021]第12号。

应用方法:

1,广东政务服务网;

2.向申请人所在单位注册地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申请流程:

1.补贴可以向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对于暂时无法网上提交材料的,申请人可在工作日内到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办理。

2.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于每月20日前完成上月受理的补贴申请审核工作。

3.符合补贴条件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在12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注: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相应期限可顺延。详情请关注各区通知。)

申请期限:

补贴申请应当自符合补贴条件之日起一年内提交。

处理流程:

1,窗口处理:

(1)申请:申请人向单位所属区(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材料;如果材料不完整或不正确,请更正材料;不符合办理条件的,说明理由并告知;

(3)审核:审核材料;

(4)完成情况:向申请人反馈完成情况。

2.在线处理:

(1)申请流程:

1的申请人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以个人身份登录。搜索框搜索“基层就业补贴”,点击“基层就业补贴申请”,在弹出框中选择单位所属的市、区(街道),点击弹出框右下角的“网上办理”,跳转至“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系统-登录页面”;

申请人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系统,进入业务办理页面。点击菜单就业-就业补贴资金-就业补贴资金申请,选择基本就业补贴界面填写申请信息并提交。

(2)审计流程:

补贴申请程序包括受理、审核、复核、公示、拨付等环节。经办机构会在“就业补贴资金查询”界面及时反馈,申请人可在此查询审核结果。请密切关注,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