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协和医科大学-清华大学医学部实施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设若干所世界一流大学的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和科技体制改革的要求,教育部和卫生部于2002年9月签署协议,支持清华大学与北京协和医学院紧密合作。
此后,教育部和卫生部领导多次到清华大学和北京协和医学院考察,听取各方面意见,一致认为积极推进两校合作是实现清华大学和北京协和医学院共同发展,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医学院的有效途径。经过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清华大学和北京协和医学院一致同意,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协议的原则和精神,两校全力以赴,认真落实,积极推动建立合作,并正式签署了《清华大学和北京协和医学院关于落实两部协议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根据上述实施意见:
(1)北京协和医学院更名为“北京协和医学院-清华大学医学部”,英文名为“北京协和医学院,清华大学”。在教育部和卫生部的双重领导下,其原有的隶属领导关系、资产关系和资金管理体制不变。“北京协和医学院-清华大学医学中心”仍然是独立法人,对人事、财务、资产行使独立法人权利,承担独立法人责任。
(2)在卫生部和教育部支持下,发挥清华大学多学科综合优势,优化整合医学教育资源,按照充分酝酿、积极筹备、稳步推进的原则,逐步将原北京协和医学院和原清华大学医学院整合为一流医学院,清华大学不再另办医学院。
(3)北京协和医学院-清华大学医学部学科建设被清华大学纳入“211工程”、“985工程”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及其他相关规划的总体规划,在政策、投入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4)北京协和医学院-清华大学医学部与清华大学* * *共同制定临床医学专业学生和研究生招生培养计划。临床医学专业的在校生和研究生具有“北京协和医学院-清华大学健康学部”和“清华大学”的身份。学籍管理和日常管理根据教学需要分阶段在不同校区实施,责任落实到校区。临床医学和非临床医学专业学生的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上加盖清华大学和北京协和医学院的公章。
(5)清华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清华大学医学中心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负责实施意见的具体操作,并逐级落实。北京协和医学院-清华大学医学部将相关医学院的统计数据上报卫生部,所有办学指标由清华大学上报教育部。
2006年9月5日下午3点,“教育部、卫生部共建北京协和医学院-清华大学医学部成立大会暨揭牌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吴阶平,教育部部长周济,卫生部部长高强,北京市委常委、市教育工委书记朱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卫生部副部长蒋作君主持。清华大学校长顾、党委书记陈、中国协和医科大学校长、党委书记出席会议。
周济部长、高强部长、朱书记分别代表教育部、卫生部和北京市委教育工委致辞,祝贺北京协和医学院-清华大学医学院正式揭牌成立,指出清华大学与北京协和医学院的紧密合作开启了我国高等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历史新篇章,意义重大而深远。两校紧密合作,有利于两校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整合利用学科、师资、科研条件等教育资源,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医学院。他们在发言中还对两校的紧密合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两校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团结合作,坚持创新发展思路,稳步推进北京协和医学院-清华大学医学部办学,积极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医学院建设。
清华大学校长顾、北京协和医学院院长分别代表两校致辞,感谢教育部、卫生部和北京市领导长期以来的关心和指导,表示两校将紧密加强合作,为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世界一流医学院的目标不懈努力。
出席今天会议的还有北京市教委、市科委、市卫生局、军事医学科学院、解放军总医院、北京大学医学部、北京中医药大学、首都医科大学等相关医疗单位,教育部、卫生部相关司局领导和嘉宾,清华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400余名师生出席了揭牌仪式。
大会结束后,“北京协和医学院”和“清华大学医学部”挂牌仪式在北京协和医学院校园内举行。挂牌仪式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司司长高文兵主持。北京协和医学院党委书记、清华大学党委书记陈分别致辞,随后两校领导为悬挂在校门口的新校牌揭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