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如何申请贫困补助?

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发放由乡镇、街道盖章的贫困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填写贫困学生消费情况调查表。

提交班主任初审(班级成立考核小组调查表格填写内容是否属实并填写调查结果,意见不需要反馈给我)→学院审核→贫困生名单公示→贫困生备案→上报政教处汇总。(个别特殊情况可不公示)。

有困难的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用自己和家庭筹集的资金无法支付在校学习期间基本学习和生活费用的学生。学生需要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按照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通过民主评议确定。

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须提交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证明家庭经济状况。

实施范围:

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公办高校、高等职业学校、专科学校(含高职高专、第二学士学位)全日制本科生享受国家资助政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学的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招收的全日制本科生(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全额提取业务收入的4-6%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也可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