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州大学mba(非全日制)招生简章
一、培训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有报效国家和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研、教学、管理工作的能力,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的高层次学术专门人才。
二、申请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 * *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和可通过自学考试、网络教育毕业的本科生。考生须在2023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在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
(3)取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专科毕业证书两年(毕业至2023年9月1,下同)及以上,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水平,并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以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
我校仅以下专业招收同等学力考生:0301法学、035101法学(非法学)、035102法学(法学)、1252管理学、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5700。045106学科教学(化学),0871管理科学与工程,1251工商管理,1254旅游管理,125601工程管理,0452体育硕士。
(4)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以同等学力本科毕业生身份报考(具体要求请关注招生专业目录中的院校或专业是否接受同等学力考生)。
(5)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研究生报名前必须征得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下列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1.报名参加法律(非法)专业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申请条件(1)中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类法学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专业毕业生、自考形式法学专业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学(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申请条件(1)中的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法学类法学专业[代码: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专业毕业生和自考形式法学专业毕业生可报考),已取得第二法学学士学位者可报考法学(法学)专业学位。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项目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教育管理专业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申请条件(1)中第1、2、3项的要求。
(2)大学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取得国家承认的高等职业院校毕业证书或学士学位,符合招生单位相关学历要求,达到学士学位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人员(教育硕士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或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教育的意见》(教研[2065 438+06]2号)执行。
(三)我校具有推荐和录取优秀应届毕业生攻读免试研究生的资格(以下简称推荐生),推荐和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被录取的推免生必须是被推荐免试的考生,且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信息公开与管理服务系统”(网址:/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未按规定日期落实接收单位的学生,不再保留免试资格。
应届毕业生可以报考的学科(门类)、专业(领域)全日制班,可以接受免试。
第三,注册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所在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包括具有工商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应选择其工作所在地(具体要求由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合理确定)或其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手续。具体以当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名点公告为准。
(1)网上报名。所有参加2023年考研的考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由全国大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在线注册时间
65438年10月5日至2022年10月25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信息不修改)。
在线预报时间:2022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注册过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共网站:,教育网站:,以下简称“高校图书馆”),按照教育部、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地点和我校网上公告的要求进行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写报名信息,但一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注册信息不得修改。
3.预防措施
(1)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院校图书馆”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调剂办法和生源空缺信息,根据自身成绩填报调剂志愿。
(2)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包括免试学生)应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和受到的奖惩情况,特别是在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纪、作弊受到的处罚。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4)报名期间,网上查询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学历(学籍)成绩。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核实的考生应及时到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在网上确认期间将认证报告提交报名点进行核实。
(5)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学生不得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报考少数民族地区定向就业。报名点对相关考生资格进行初审,招生单位在复试(含调剂)前进行复审。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条件并申请初试加分政策的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相关部门应按职责分工进行审计。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已入伍、退出现役并符合研究生招生条件的在校大学生【大学生是指全日制毕业生(含高职院校)、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在校生和新生,以及成人高校(高职院校)招收的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新生。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要求填写入伍前的招生信息和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8)考生应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和相关政策要求,认真了解和选择填报志愿。如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导致后续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含初审、复试)、录取无法进行,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9)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按要求提供真实材料。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写虚假信息导致考生不能参加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或接受考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网上确认。所有考生(免试学生除外)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或考点指定地点查询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缴费并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逾期不再补发。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应通过定期咨询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招生单位官网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工作。
1.在线确认时间
具体时间以网报系统各报名点公告为准。逾期不补办。
2.在线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免试者除外)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查询确认本人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予补发。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进行网上确认,由报名点工作人员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明》。
2023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出示出具该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验证的考生,网上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3)请各考生认真核对并确认自己的网上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5)考生应按报名点的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及其他相关电子信息。
四、资格审查
根据有关规定,我校将对考生的报考信息和网上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
未通过网上资格(学籍)核对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方可允许参加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第五,初试
(一)考生应在考试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学院图书馆”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采用A4格式白纸打印,使用过程中正反面不得涂改、书写。
(2)考生需持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时间为2022年2月24日至25日(每天上午8: 30至11: 30,下午14: 00至17: 00)。3小时以上的考试科目将于65438年2月26日举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考研,国家是不会承认的。
(4)考生必须到报名点指定的考场。考生入场时需接受考试安全检查。每次考试1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初试试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次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后,不得进入场内继续考试,也不得在考场附近停留、交谈。
六、复试
(一)我校对所有拟录取的考生进行复试,必要时可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前,我校严格审查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复试。如对考生学历(学籍)有疑问,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
(4)同等学力考生(以报名时提供的信息为准),复试时至少增加两门与所报专业相关的本科主要课程。附加测试方式为笔试。注意:
1.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不需要参加考试;
2.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管理学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五)外语听说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6)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汇总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地方。考生网上填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能更改。
(7)教育部确定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我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根据《全国初审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情况和招生计划,我校自主确定对本校研究生考生的初审成绩要求。
我校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20%左右控制,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可适当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七、调整
转学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根据教育部关于转学和录取的有关规定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学院图书馆”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申请。
八、体检
考生拟录取后,按教育部有关体检文件要求到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体检表送招生院校。学校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2003〕3号)的要求, 并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取消乙肝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厅[2010]2号)的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体检要求。
九、招聘的类型
招生类型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我校招生专业及招生人数详见《广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实际招生计划为准。我校只招收以下专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045101教育管理、045165438现代教育技术、045400应用心理学、125100工商管理、125200龚* *。
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定义如下:
(一)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条件,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录取方式,被具有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学习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年限内全日制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要求,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录取方式,被具有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学习期间或者学校规定的学习期间(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学习期间),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非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
(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由其所在高等学校或者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学习年限和学业成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相应的表明学习方法的毕业证书;其学术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的,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四)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同等效力。
X.准许进入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的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成绩及其平时学习成绩、思想政治表现、专业素质和身体健康状况,择优录取。
学校把考生的考试诚信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
全日制专业可以选择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形式;非全日制专业只能选择一种定向就业形式(在职)。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以下简称定向生)在被录取前必须分别与我校和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校期间工资、户籍、人事档案不转移的,可享受签订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非定向研究生须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毕业后根据学校推荐和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被非定向就业录取的考生,入学前未将人事档案等相关材料转到我校的,取消录取资格。
大一新生要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必须有正当理由和相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两周不报到者取消资格。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本科毕业生,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素质、健康状况进行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标准者,将按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调查和处理情况在全校范围内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