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工业大学2021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的自然情况

1.学校全称:大连工业大学。

2.学校位置及校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院1号。

3.学校类型:普通高校(公立)。

4.学历: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办学主要条件:校园占地面积50.6万平方米(约758.2亩),平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0.5平方米,平均宿舍面积8.5平方米,生师比18%。专任教师862人,研究生学历教师比例为91.3%。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价值52942.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价值28379.5元。藏书89.9万册,生均48.2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1.学校招生委员会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各地生源变化和质量、地方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等因素,研究确定了各专业门类的培养规模和分省招生计划。重点增加紧缺专业人才和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培养,主要满足一流特色学科和重点支持学科、专业计划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其他省份招生计划主要安排中西部地区,并向农村贫困地区和教育援建地区倾斜。

2.普通专业预留计划比例为1%,艺术专业预留计划比例为5%。使用预留计划时,坚持集体审议、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放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对生源数量多、质量好的省(区、市),特别是符合上述条件的中西部地区,可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3.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计划、选考科目要求、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使用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和我校正式公布为准(与2019公布的选考科目一致)。

4.对于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学校可以准备“0”计划,让符合条件的考生正常填报志愿。如果考生符合学校录取标准,可以参加录取。

5.英语、日语、翻译专业只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外语。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专业学生的外语教学为英语或日语;英语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生物工程、生物技术、海洋资源开发技术、葡萄与葡萄酒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大数据管理与应用等专业学生的外语教学。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和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课均由英国老师授课,全英文授课。学生要有良好的英语基础;机械电子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课由中英双方教师共同承担,英方负责的专业课采用英语授课。学生应该有良好的英语基础。

6.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招生比例。

7.招生计划按省教育厅批准的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

注:1。表中招生专业学费标准如有变动,以辽宁省物价部门批准为准;

2.机械类、设计类专业按专业类别招生,纳入的专业不再分招生计划。

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本科学生完成学业并考核合格,授予大连工业大学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证书,达到大连工业大学标准的,授予大连工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动词 (verb的缩写)费用

1.费用和住宿费等。

学校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学生收费。参见“III。专业设置说明》各专业收费标准,住宿收费标准为1200元/年/人。

2.学费和住宿费退款方法

根据辽教发200676号文件规定,学生休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将根据学生实际学习和住宿时间,按月退还剩余学费和住宿费。

3.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及相关程序。

学校有完善的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健康人格发展的激励机制,以及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机制,并有多项奖励和助学金。奖励和补助的主要标准是:

(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人。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人。

(3)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年/人,二等2750元/年/人。

(4)辽宁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年/人。

(5)大连工业大学综合奖学金:普通专业2000元/年/人,800元2000元/年/人,400元3000元/年/人;艺术类专业一等3000元/年/人,二等1500元/年/人,三等600元。

4.学校为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提供便利。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开发银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面向符合条件的大学新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的助学贷款。学生及其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就读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用于支付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和住宿费。

5.学校通过勤工俭学、减免学费、退役士兵教育补助、绿色入学、临时补助等多种形式,保障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不及物动词国际交流与合作

1.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和服装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1)经教育部批准,自2011起,学校与世界百强大学南安普顿大学合作,举办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和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本项目专业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原则上在各省与本校其他艺术类专业同批次录取(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2)项目实行“4+0”模式,学生可以在中国学习四年并完成全部课程,也可以“2+2”模式在中国学习前两年,然后自愿申请,通过学校考试并符合签证申请条件,继续在英国南安普顿大学学习。

(3)学生选择“4+0”或“2+2”模式学习,在规定时间内修完规定学分并通过考试,均可获得大连工业大学学士学位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南安普顿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2.机械电子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

(1)经教育部批准,自2020年起,学校与英国格林德尔大学合作举办机械电子工程(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本项目专业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原则上在各省与本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2)项目实行“4+0”模式,学生在国内学习四年,完成全部课程。

(3)学生在规定时间内修完规定学分,经考核合格,可获得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毕业证、学士学位证书和英国格陵兰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七。录取方法

1.自愿按序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档案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根据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档案调档比例原则上应控制在100%。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相关政策执行。

2.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有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3.专业录取批次由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公布,备案办法按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执行。

4.在投档过程中,学校认可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关于高考加分和降分的政策规定,但在安排专业时使用考生的文化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

5.实施高考改革,为省招生专业选择考试科目。

6.学校对外语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满分折算为150):

(1)美术、服装与服饰设计、设计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技术、数字媒体艺术)专业60分;

(2)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和服装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90分。

7.一般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1)录取以“分数优先,服从考生志愿(专业志愿优先,服从调剂志愿优先)”为原则,只有具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才被录取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2)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照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的规定进行专业录取。其中,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的规则安排专业。

(3)在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情况下,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综合文学”成绩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理综”成绩排序;无论文科还是高考改革,各省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总分”、“数学”、“语文”、“选考科目总分”的分数进行排名。通过以上方法排序后,分数仍相同时,参考专业录取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8.艺术类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1)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招办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

美术类专业只录取通过省统考的考生。

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等9个省份录取通过表演(服装表演)省级统考和我校统考的考生,通过省级统考的录取不涉及的其他省份。

(2)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意愿(专业志愿优先,服从调剂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和专业课成绩折算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专业录取。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专业课”、“语文”、“数学”、“综合文理(理科)”成绩依次排序。通过以上方法排序后,分数仍相同时,参考专业录取考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综合成绩折算时,文化课满分按750分折算;美术专业课满分折算300分。

各专业综合成绩的换算方法如下:

①美术学、服装与服饰设计、设计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加分)/2+专业课成绩。

②表演专业:

综合成绩=校考专业课成绩。

(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考生只填报任意一所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专业志愿并提交调剂志愿的,视为允许调剂到另一所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如果考生没有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即使填报了志愿,也不会被调剂到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八。补充条款

1.招生咨询渠道:

(1)咨询部门:大连工业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招生办。

(2)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院1号(大连工业大学综合楼A801室)

(3)联系电话:0411-86323661

(4)电子邮件:zsbgs@dlpu.edu.cn

(5)网址:

(6)微信公众平台(大连工业大学本科招生信息):dlpu86323661。

(7) Tik Tok平台号: 1124694978.

2.招生申诉渠道:

(1)投诉部门:大连工业大学综合监督办公室。

(2)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院1号(大连工业大学综合楼A922室)

(3)联系电话:0411-86323813

(4)电子邮件:jjjc@dlpu.edu.cn

(5)网址:

3.本章程颁布后,如遇教育部或各省招生政策调整,学校将按照教育部或各省最新的招生政策执行。

4.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5.本章程经辽宁省教育厅批准,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