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李一江被同性轮奸,杀害7人。他最后的命运是什么?
2003年3月19日下午9点多,致远父母给在北京打工的儿子打电话,手机和家里电话都没人接。
过了两天,他们又给致远打电话,发现还是没人接。他们不担心这个。他们坐长途汽车到了北京,到达了儿子在海淀区当代都市家园的住处。
进门之后就崩溃了。致远被绑起来,满身刀痕。他已经死了很久了。
致远当时住的小区。
警察赶到后,对现场进行勘查后,发现与之前的5起命案非常相似,指纹也一致。这是一起连环谋杀案。
当时的新闻
所有受害者都有三个共同特征:同性恋,受虐狂,喜欢一个叫“紫男孩”的同性恋交友网站。
警方分析,凶手和受害人肯定是通过网络认识的,凶手肯定有同性恋倾向。
2003年4月4日下午,警方通过侦查和线人信息锁定了一个叫李一江的男子。他在网上和几个受害者有过联系,证实他经常带不同的男人回家。
警方很快收集到24岁的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员工李义江的信息,他原籍新疆昌吉市,暂住在东城区东直门刘放李楠12号楼地下室。
我本来是北京理工大学98级计算机系的学生,但是因为穷,交不起学费,我在2001年3月退学了。
在确定了李一江的住处后,他们前往李一江居住的小区对其实施抓捕,不料,正巧遇到他在小区遛狗。因为感觉长相相似,就拦住他进行盘查。
李义江停下脚步,看着警察。他平静地问:“你在找我吗?”
后来,他淡定地把警察接回家,拿了些生活用品,去了公安局。经过指纹比对,“3?21”案件的指纹与李一江的指纹特征一致,他本人也爽快承认通过网上预约杀害了6名同性恋。
他认为所有的男同性恋都是可恨的,都应该被杀死,所以在他的“复仇”结束后,他没有停止,继续杀死了包括致远在内的两个无辜的男同性恋。
2004年8月20日上午,李义江被押上刑场,在北京一中院被行刑队执行死刑。临刑前,李义江很平静。他在法律文书上按了手印,礼貌地说:“谢谢你,法官。”来自《解密中国大案》
北京中院决定判处李义江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