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高校会实施哪些措施?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1.促进毕业生在中小企业就业。各地各高校要鼓励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到实体经济领域就业,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作为吸纳毕业生就业主渠道的作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小微企业吸纳毕业生的社保补贴、培训补贴、减税降费等优惠政策。

要加强与中小企业的沟通,广泛收集中小企业招聘信息,积极组织中小企业校园招聘,进一步办好面向全国中小企业的网络招聘活动。

2.服务国家创造就业战略。各地高校要主动对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需求,围绕“一带一路”建设、雄安新区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和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引导毕业生到重点领域、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要领域就业。

要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鼓励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创业。要在“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加大教育扶贫力度,结合实际制定激励政策,引导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

3.拓展新兴产业的就业空间。各地高校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积极满足以技术融合、商业模式创新为特征的新业态人才需求,充分利用平台经济、众包经济、* *享受经济、数字经济等新业态,支持和鼓励毕业生实现多元化就业。

配合有关部门落实相应的社会保障政策和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的扶持政策,引导毕业生积极适应新的就业形式和新的就业方式。

4.支持大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各地高校要加大资金支持、教育教学、升学就业等政策支持力度。高校要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加大双语或多语复合型国际化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将国际组织的基本信息和职业发展路径纳入大学生就业指导教材和课程。

进一步完善信息服务平台,及时收集发布国际组织招聘信息,开展专家讲座、政策咨询、社团活动等一系列指导服务。鼓励高校和国际组织开展合作交流,进一步拓展实习渠道。

第四项政策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

各地高校要建立就业统计责任制,完善毕业生参与的就业状况统计核查机制。

高校要认真落实统计工作“四不准”要求,即不准以任何方式强制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证、学位证发放与签订合同挂钩,不准以户籍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协议,不准将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张贴。

各地要认真核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和数据,严查瞒报造假等问题。

以上内容参考:中央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