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西南民族大学双学位的要求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双学位教育的通知》(川学位20096号)文件精神和《西南民族大学本科生双学位教育实施细则(试行)》(校教20092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本科生双学位教育报名、选拔等具体事宜通知如下:1 .本学期双学位的发展* *。管理学院:工商管理、市场营销;经济学院: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外国语学院:英语;旅游历史文化学院:旅游管理;文学院: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彝族学校: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彝族语言文学);藏学学院: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言文学);电气信息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城市规划与建筑学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艺术学院:艺术设计(平面设计);化学与环境保护工程学院:环境科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动物科学。请参考全校“双学位”专业及课程列表(见附件1),全面了解相关专业的课程设置。二、初步招生计划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双学位教育的通知》的要求,请各教学单位核对2012年度双学位教育初步招生计划,确定双学位就读人数(见附件2),确保双学位工作顺利进行。三、报名对象2010本科在校生,成绩优秀,按时缴纳学费,无记过。四。报名程序1。符合报名条件并愿意报名的学生,填写《西南民族大学本科双学位学习申请表》(见附件3),于5月11日前提交至专业所在教学单位;2.请到注册学生所在的教学单位查看学生的申请表。确认学生所填信息无误后,于5月14日前将审核通过的申请表提交双学位教学单位进行初核和遴选。3.双学位项目所在教学单位按照每个教学班学生人数不少于30人、外语和体育课学生人数不少于20人的原则决定是否启动,并于5月18日前通知学生专业所在教学单位,在本单位主页公布结果;4.5月21-5月24日,注册学生可根据开设结果调整专业志愿,并于5月25日前将调整后的申请表提交所在教学单位,教学单位于5月28日前交由双学位开设单位审核;5.请于6月8日前将2012西南民族大学本科双学位报名名单(见附件4)报教务处审批。请在上报学生名单时确认学生姓名、学号等相关信息的准确性。6.教务处将于6月25日前在教务系统上公布西南民族大学2012双学位学生名单。五、相关注意事项1。双学位学分按照第一学位相同的专业学分收费标准收费。未按时缴纳学费者,取消资格;2.双学位学习不影响专业学习,双学位证书必须与专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同时取得;3.每个学生在校期间只有一次选择双学位的机会;4.如果专业与双学位课程相同,可以申请免试,但不免试;5.如果报读对数学要求较高的理工科或经济管理类专业,学生应该有扎实的数学基础。6.学生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参加双学位学习的,需在本学期7月6日前缴纳相关学习费用。逾期不交,取消资格。7.获得双学位学习资格的学生应在每学期1周内到双学位学习所在的教学单位注册。未按时注册的学生将被取消资格。
特此通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中心2012 . 4 . 27
附件1: 2012全校“双学位”专业及课程。
附件2:2012年双学位教育初步招生计划附件。
3.附件西南民族大学本科双学位学习申请表
4.西南民族大学2012本科双学位报名学习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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